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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局局長解讀交規
5月15日,市民參觀體驗二環快速公交站。劉陳平攝
15日,記者驅車體驗新二環路
5月14日,成都市二環路刃具立交段,匝道交通顯示信號屏。吳小川攝
@華西都市報:
成都市交管局昨日發佈通告,並做出解讀。其中包括:“全天24小時禁止行人、非機動車和有關車輛通行”、“二環路高架路納入現行的尾號限行區域”、“設置全天24小時的快速公交專用道”、“機動車限速通行”、“實施財損交通事故快處快撤快賠”等。
昨日,成都市交管局發佈了《關於加強二環高架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規定二環高架路全天禁止摩托車、貨車、大中型客車等車輛駛入,機動車輛在高架路上的最高限速爲每小時60公里,其他社會車輛不能駛入公交專用車道及公交專用匝道。
交管局相關負責人對《通告》進行了解讀。按照此前成都尾號限行規定,二環至三環區域在白天時段尾號限行,二環高架路通車後,限行依然照常執行。這意味着,違反尾號限行的車輛無論是在二環路底層行駛,還是在高架路上,都會被處罰。
{規定}
5種車禁上高架路尾號照常限行
《通告》正式對二環高架路進行了定義,是指二環路高架道路、成溫路清江中路、蘇坡東路、蘇坡西路段高架道路及其匝道,屬於城市快速路。
在高架路上行駛,有很嚴格的限制。《通告》規定,二環高架路全天禁止行人、非機動車通行。機動車中,二輪、三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載貨汽車,大、中型客車,危險物品運輸車,其他車身或車輛載物高度從地面起超過3米的機動車輛,也全天候禁入高架路。
“負責二環高架路養護、維修、清潔的環衛、園林、道路作業專用車輛,以及定線行駛的公交車,不在限行之列。”交管局民警介紹。
按交管局此前發佈的《關於實施二三環路之間區域汽車尾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在二環高架路上行駛的汽車,在白天時段依然實行“尾號限行”。最高限速60公里匝道限40公里
在高架路上允許通行的車輛,也有限道和限速規定。定線行駛的公交車應當在設定的二環高架路公交專用車道內通行。禁止其他社會車輛駛入公交專用車道及公交專用匝道。
在確保交通安全的前提下,二環高架路行駛的機動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里;車輛上、下匝道和彎道行駛時,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里。
“道路限速標誌、標線標明的車速與上述規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標誌、標線規定行駛。”民警說,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可以不受限行規定的限制。
{解讀}
昨日,成都市交管局局長李文勝對《通告》內容進行了解讀。
成都首條高架城市快速路
“二環路‘兩快’工程是成都有史以來交通組織最複雜的基礎設施建設工程,也是中心城區第一條全高架的環形城市快速路。”李文勝介紹,爲儘可能最大化發揮二環高架系統“快速路、快速公交”的交通功能,交管局結合二環高架路及周邊道路交通實際,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出臺了此次《通告》。
對於二環路如何定義?李文勝明確表示,二環高架路的道路構成和道路性質和三環路、城北快速通道等道路一樣,屬於城市快速路,也是成都中心城區首條高架城市快速路。
成立二環高架大隊執法
爲確保司機在上路時更直觀清晰地瞭解二環路高架路的各項通行規定和管控措施,交管局分別在高架路進出匝道口、高架路面以及底層周邊路口等,設置了配套的交通指示標誌、禁令標誌標線、地面文字標線、交通隔離設施等。
在二環高架路上的各類違法,交管部門也會嚴查。“我們將對二環高架路實行24小時全天勤務管理模式,成立了二環高架大隊,專門負責路面的固定執勤和巡邏執法。”李文勝說。
他介紹,特別是對機動車在二環高架路上違法調頭、倒車、逆行、臨時停車或停放、追逐競駛等嚴重危及安全、影響暢通的交通違法行爲,將依法嚴查嚴處,並嚴格實施交通違法記分管理。侵走快速公交道罰款100元記3分
二環高架路上全天24小時禁止社會車輛駛入二環高架路上的公交專用車道及公交專用匝道,只允許定線行駛的公交車通行。此外,禁止各類貨車、摩托車、大中型客車、危險品運輸車以及非機動車和行人在二環高架路上通行。
對於限制車種駛入二環高架路的,按照《道法》中違反禁令標誌進行處罰。而駛入快速公交專用車道及公交專用匝道的,也同樣按照這一法律依據處罰。
李文勝說,依託二環路智能交通管控系統,實施全天候的電子監控,對侵走快速公交專用道的交通違法行爲,一律罰款100元、記3分。
而在成都其他道路上的公交車專用道上,如果社會車輛有違法侵走行爲,是以《道法》中“侵走公交車道”的規定罰款100元,不記分。
二環高架上交通事故
1萬元以上也可“三快”
二環路高架路即將開通。昨日,華西都市報記者從成都市交管局、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四川監管局獲悉,今後這條被定義爲城市快速路的道路,發生不涉及傷人和車外財損的輕微事故,同樣可以按照“三快”原則處理。
交管局民警介紹,爲快速撤除二環高架路上發生的交通事故現場,迅速恢復交通,確保二環高架路的交通安全與暢通,在二環高架道路、成溫路清江中路、蘇坡東路、蘇坡西路段高架道路及其匝道上發生的,機動車之間不涉及人員傷亡和車外財產損失、車輛能夠駕駛移動的道路交通事故,不受《成都市輕微道路交通事故快撤快處快賠辦法》中“各方車輛損失均不超過10000元”的限制。
各方車輛損失超過10000元的交通事故,仍適用該《辦法》實行的“快撤、快處、快賠”處理。其他適用條件、處理程序等規定不變。華西都市報記者李鑫李東陽實習記者李昶攝影雷遠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