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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39歲的溫州女老闆林某,“創造”了溫州迄今爲止涉案金額最多的集資詐騙案件。昨天,她被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林某爲原溫州鑫富投資諮詢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法院審理查明,她2007年開始向他人集資投資期貨,產生鉅額虧損後,林某虛構炒期貨很賺錢的假象,以高息或高回報率爲誘餌,陸續向朋友、同事、同學、老師、親戚、鄰居以及他們介紹的不特定對象繼續非法集資。
截至2011年10月下旬因資金無法週轉案發,林某累計非法集資6.4億餘元人民幣,實際不能歸還數額4.2億餘元人民幣。
法院認爲,林某集資詐騙不能歸還數額特別巨大,且犯罪涉及面廣,給衆多被害人造成無可挽回的經濟損失,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應依法嚴懲,故作出如上判決。
本報通訊員溫萱
本報駐溫州記者苗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