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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海南萬寧5月15日電(記者馬超魏驊)海南萬寧紀委監察局15日下午召開新聞通報會,介紹“校長帶女生開房案”最新進展:萬寧市紀委監察局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五十九條的規定,決定給予涉嫌猥褻兒童罪的陳某鵬和馮某鬆開除黨籍處分。
15日上午,萬寧市人民檢察院通報,檢察機關已對涉嫌猥褻兒童罪的陳某鵬和馮某鬆進行批捕。但目前海南幼女開房事件仍有三大疑問待解。
疑問一:爲何與兩男子交往密切?
14日是萬寧市第二小學校長陳某鵬和該市房管局職工馮某鬆帶6名小學女生開房事件的第6天。萬寧警方在介紹案情時表示,6名女生8日中午聚在一起,其中一名女生叫來了她熟悉的萬寧市第二小學校長陳某鵬,想讓陳開車送他們去海口,但陳沒有同意,給她們1000元后離開了。
8日晚,6名女生在萬寧一家茶館喝茶到晚上9點,隨後又把陳某鵬叫到一家KTV唱歌喝酒。期間,有兩名女生不願再唱歌,就自己聯繫馮某鬆,並在之後被他駕車帶到一家酒店開房。剩下的女生則留在KTV中,一直唱歌到9日凌晨一點半左右,而後和陳某鵬到附近酒店,分兩個房間休息。
通過警方透露的信息可以判斷,這6名女生在出走前已經認識兩名犯罪嫌疑人,並且主動要求兩人帶她們出去玩。而幾位女生的家長也對媒體表示,6名女生中的兩人分別認陳某鵬和馮某鬆作“乾爹”,其中馮某鬆在事發前曾爲一名女生買過衣服、高跟鞋、日常用品等。對於家長的這些說法是否屬實,萬寧官方兩天來始終沉默。此外,這些女生出走的動機是什麼,她們爲何會與兩名成年男子交往密切?萬寧官方也未作出回覆。
疑問二:女生爲何從萬寧到海口?
據當地媒體報道,陳某鵬和馮某鬆的身份是由涉事女生家長在調閱觀看了酒店監控錄像後辨認出來的。由此判斷,不僅是6名女生中有人在事發前就已經認識兩名犯罪嫌疑人,個別女生家長也與兩人相識。
據警方透露,陳某鵬和馮某鬆兩人互相不認識,他們都否認有過性侵女生的行爲。那麼,他們帶這些女生出去且開房留宿,爲何不通知他們家長,同時還縱容孩子躲避家長和老師尋找,也成爲事件疑點。
雖然警方14日披露了相關信息,但家長還是疑惑:陳某鵬是萬寧市二小的校長,而6名女生卻是該市後朗小學學生,他們是怎麼與陳某鵬認識的?6名女生中的4人爲何會從萬寧到了海口?這些問題也不得而知。
疑問三:校長給錢要女生陪睡?
酒店監控錄像顯示,陳某鵬8日晚就提前到酒店開了房間,9日凌晨,他帶着4名女生來到酒店後,先拿兩張房卡上樓,隨後4名女生乘電梯上樓時,有一個女生可能不舒服蹲在地上,等到達樓層後被同伴攙扶進房間。對於這一情節,有女生家長據此懷疑,女兒可能被下了迷藥,纔會這樣迷迷糊糊。而據媒體早前報道,6名女生被找到時都有些神志不清。
案中犯罪嫌疑人是否存在“下藥”行爲,警方還未給出任何信息。
萬寧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李有恆在接受央視記者採訪時說,馮某鬆帶兩名女生過夜時是在同一個房間,他在另一張牀上睡。而與馮某鬆同處房間的女生也否認她們和馮有過親密行爲。
與陳某鵬同處房間的女生向警方表示,校長陳某鵬有對其進行摟抱行爲。
目前,公安部門給出的鑑定結果稱,6名女生未被性侵。其中在13日21時,法醫對涉事6名學生中的4名進行相關檢查,鑑定結果顯示涉事學生處女膜完整。但是否有猥褻或其他行爲,警方仍在調查。
不過,家長對警方“未受性侵”的結論表示質疑。有女生家長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陳某鵬進房間後給了他女兒2000元錢,要跟她女兒睡覺,女兒不同意後又加價到5000元,“我女兒還是不同意,但是掙扎着就失去意識了,早上醒來時,發現衣服並沒損壞,但是下體有污物,校長只穿了條短褲從衛生間裏走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