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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南寧5月15日電(記者費文彬通訊員張 磊孫曉梅)廣西壯族自治區兩家公司套用國家支持油茶事業相關政策,以種植油茶樹名義,在短短一年多時間內非法吸收社會存款4.89億元,造成全國29省17萬多人次受害。今天,該案在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檢察機關指控稱,2010年10月,昌順捷五富通林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昌順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趙德強與金月亮林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月亮公司)法定代表人吳福春推出“企業+消費者+林農+基地”產業化經營模式,對外宣稱以兩公司爲經營主體,通過連接消費者和林農兩端,以銷售渠道募集資金來支持油茶基地建設,但實際上是假借發展油茶產業之名,承諾在一定期限內支付高額返利,吸引社會公衆向昌順捷公司高價購買山茶油,從而達到吸收公衆存款的目的。隨後,金月亮公司委託其他制油廠家生產山茶油。金月亮公司以每盒95元的價格進貨,再以每盒188元的價格賣給昌順捷公司,昌順捷公司以每盒936元向外銷售。王立羣作爲昌順捷公司的財務主管,負責募集資金收支與結算,對非法吸收資金活動起到了推動作用。
檢方還指控,昌順捷公司在未經金融主管部門批准的情況下,面向消費者開展購油高額返利活動,如果消費者在12個月內支付11232元購買12盒山茶油,到期後可獲得各項補貼獎勵28820元。此外,昌順捷公司還以高額回報爲誘餌,制定一套員工借款模式。該模式規定要成爲昌順捷公司員工,必須藉資給公司作爲週轉金,並參與購油高額返利活動。完成銷售任務後,員工每月可領取150至10500元不等的績效工資。
爲使更多社會公衆參加購油高額返利活動,趙德強、吳福春和王立羣對外隱瞞虛假出資的事實,誇大公司經營規模,謊稱公司的經營行爲是在自治區領導和林業廳具體指導下進行,政府已下達該公司500萬畝種植指標。隨後,昌順捷公司積極在全國各地設立分公司、營業部等分支機構,吸引大量消費者參與購油高額返利活動。截至案發時,昌順捷公司發展設立分公司299家,營業部1438個,參與人數達170056人次。經鑑定,從2011年2月至2012年3月底,昌順捷公司已吸收資金4.89576億元,支付返利款2.97億多元。
檢方認爲,該案3名被告人的行爲應當以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追究刑事責任。
該案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