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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呂峯通訊員黃霞)“謝謝檢察官,謝謝你們爲我家解決了困難,要不是你們幫忙,我可咋辦啊?”申訴人王雲近日拿到了檢察官幫忙籌措的10萬元救助金,一個勁兒地表示感謝。
今年春節前,王雲的丈夫李強遭遇車禍成爲植物人,王雲對法院判決的賠償數額不滿意,到河南省許昌市檢察院申訴。許昌市檢察院經過認真審查認爲,法院判決並無不當,於是作出了不抗訴決定。案件辦結了,但辦案檢察官的心並沒有放下。他們瞭解到,王雲家庭非常困難,面對丈夫高昂的後續治療費用,王雲已難以籌措到資金。他們將情況向該院檢察長張湘衡作了彙報,張湘衡親自與王雲、李強所在單位聯繫協調,最終兩人單位籌措到10萬元救助金,送到了王雲手中。
近年來,許昌市檢察院在辦理民事行政申訴案件時,不僅做好“案內”工作,使當事人的合法訴求得以實現,又熱心幫助調處“案外”難事,使困難當事人的案外難題得以解決或緩解,收到良好辦案效果。
“案內工作,就是做好受理、審查、說理、處理四個環節的工作。”許昌市檢察院民行處處長劉朝娟介紹說,受理環節,通過詢問申訴人、審查申訴材料,瞭解清楚當事人情況、訴求、雙方矛盾點和申訴癥結,爲尋找有效解決途徑打好基礎;審查環節,通過查閱案卷、調查覈實等,弄明白案件事實、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關係和可能引發的隱患,以便有針對性地做好當事人的安撫息訴工作;說理環節,做好析法說理、答疑解惑工作,使當事人心中有數,口服心服;在做好上述工作後,依法對案件作出處理決定。
劉朝娟說:“案件辦結後,並不意味着工作的結束,我們仍然做到三個關注:關注法院對案件的處理動向,對作出抗訴決定或提出再審檢察建議的案件,跟蹤監督法院的審判情況。關注案件對社會輿論的影響,對社會影響較大的案件,及時將案件事實、法律依據和處理結果向黨委、上級機關、媒體通報,正確引導輿論導向。關注案件處理對當事人的影響,對困難當事人,想方設法解決其實際困難,力促民行申訴案件取得良好社會效果。”
據瞭解,2011年以來,該院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訴539件,提請河南省檢察院抗訴14件,提出抗訴71件,發出再審檢察建議26件,檢察和解117件,抗訴案件再審改變率100%,對不符合申訴條件的通過釋法說理使申訴人服判息訴30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