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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山澤/漫畫
本報訊(記者吳偉東通訊員汪林豐)趁着深夜,將建築垃圾直接傾倒在交通道路上。近日,廣東省深圳市檢察院以破壞交通設施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付國富,這是該市檢察機關首次對在道路上傾倒建築垃圾的人予以批准逮捕。
2013年3月30日凌晨,付國富駕駛輕型自卸貨車,將滿滿一車建築垃圾傾倒在深圳市一交通道路上。被民警發現後,付國富駕車逃跑,最終被抓獲。辦案人員查明,付國富曾駕車在多處道路上偷偷傾倒建築垃圾。3月31日,付國富被刑事拘留。
付國富在駕車逃跑期間,其同鄉黃正華爲幫助他逃脫,故意駕車擠碰執法民警駕駛的機動車,阻礙執法並對民警人身安全造成嚴重威脅。日前,黃正華也因涉嫌妨害公務罪已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深圳市檢察院偵查監督一處檢察官劉偉成告訴記者,根據付國富的供述、視頻資料及其他相關證據,可以認定付國富駕駛貨車在城市道路上傾倒大量的建築垃圾,情節惡劣,足以使在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發生傾覆、毀壞的危險,其行爲已觸犯刑法第117條,涉嫌破壞交通設施罪。而且,付國富實施犯罪後駕車高速行駛,拒不接受執勤民警檢查,有逃跑企圖,具有社會危險性,有逮捕必要。
劉偉成說:“破壞交通設施罪這個罪名,在司法實踐中並不多見,深圳市檢察機關近幾年也就批捕了幾宗相關案件,且主要是針對盜竊電纜線、盜竊高速公路護欄螺栓等犯罪行爲。而在道路上偷排偷倒建築垃圾的行爲,以前都是由城管部門進行行政處罰,像本案以破壞交通設施罪對行爲人批捕,這在深圳市還是第一次。”
與偷倒建築垃圾相似的還有偷排泥漿,偷排泥漿一般不會致使車輛等發生傾覆、毀壞的危險,但會造成市政道路和市政設施嚴重堵塞和破壞。記者發現,2012年5月深圳市檢察院曾以故意毀壞財物罪批准逮捕了偷排泥漿的朱某等3人,這也是該市首次對偷排泥漿者追究刑事責任。
對於隨意偷倒建築垃圾、偷排泥漿的不法人員,有無更好的應對舉措?
“加大聯合查處力度,通過宣傳讓這些人知道刑罰的威懾性,並鼓勵市民積極舉報等,都是比較有效的措施。”劉偉成認爲更關鍵的是要從源頭上抓起,有關部門要調查清楚到法律指定的垃圾傾倒場所的途徑是否通暢,費用能否下降?能否加強對各個建築工地的監管,加強制度性的引導等。“只有切實有效地做到堵疏並舉,才能杜絕此類現象,還我們一個安寧的城市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