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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了3年多的愛車最近無辜被劃傷,姜女士上週六便將車開到了4S店。因爲去年6月她在4S店的工作人員那裏購買了“全險”,“想着去了就能理賠,沒想到不但不賠,還惹了一肚子氣。”
全險沒過期劃痕卻不賠
惹了一肚子氣的姜女士說,去年6月當她開着愛車來到4S店保養時,想到車險快到期了,便在駐店保險公司處購買了車險。
姜女士說當時她明確告知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她要買“全險”。“我也不懂,但想着之前買保險時說買‘全險’,什麼劃痕險、玻璃險都有,這次肯定也一樣。”所以她在保險工作人員的建議下,去掉了“不太常遇到”的玻璃單獨破碎險。保期爲一年的“全險”還沒過期,姜女士上週六便將“花了臉”的愛車開到4S店,要求保險公司對愛車的劃痕進行定損,卻遭到了拒絕。
“對方說我的車險裏不包括劃痕險。”姜女士非常納悶,當初自己不是一再強調購買“全險”嗎,怎麼連常遇到的劃痕問題都沒有包含在全險內?姜女士說她2011年在另一家保險公司購買的“全險”就曾順利地賠付了劃痕險。
保單沒看清保期還不同
“連劃痕險都沒有,還叫什麼‘全險’?”姜女士說女士開車最常遇到的就是車輛剮蹭、劃痕,“我之所以掏了2900多元,在4S店購買車險,不就爲了理賠時順利些嗎?”
雖然氣憤不已,但當姜女士打開當初和保險公司簽訂的車輛保險單時才發現,上面清晰地打印着她的保險單包括:車輛損失險、第三方責任險、車上人員責任險(司機責任險和乘客責任險)、全車盜搶險和不計免賠特約險6個險種。她最想要的劃痕險並不包括在內。“我又不懂,當時和保險公司人員的交流也沒有錄音。”姜女士說現在她連投訴都沒辦法。
而且對方工作人員還告訴她,“你這是2009年買的車,我們公司規定購買3年以內的車才能上劃痕險,你這車本來也上不了。”而此前她投保的另一家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告訴她的則是“購買5年以內的車輛均可上保劃痕險。”
業內人士教你讀懂車險那些事
保險業內人士介紹,“‘全險’只是市民的俗稱,並不能作爲理賠糾紛發生時維權的法律依據。”俗稱的車險指的是機動車商業保險,而商業險分爲基本險和附加險兩部分,基本險包括車輛損失保險和第三者責任保險;附加險包括全車盜搶險、車上人員責任險(司機責任險和乘客責任險)、玻璃單獨破碎險、劃痕險、自燃損失險、涉水行駛險、無過失責任險、車載貨物掉落責任險、車輛停駛損失險、新增設備損失險、不計免賠特約險等。
“基本險每家公司的保單上肯定都有,但附加險則必須在車主投保基本險後,由車主和保險公司協商確定具體購買哪幾種。”有些保險公司就故意含糊介紹,“特別是對常發生理賠的劃痕險、玻璃單獨破損險等附加險種不做介紹。保單上包括了基本險和附加險兩部分好幾個險種,消費者便以爲這就是所謂的‘全險’。”
之所以保險公司要耍這樣的貓膩,業內人士表示這是因爲“只要買了相關險種,劃痕、玻璃破碎這些常見問題一旦發生,保險公司就要無條件理賠,並不需要交警部門認定責任,保險公司當然不願意承擔這個風險。”
而對於各家公司對保期的規定不一,業內人士介紹車險的附加險不屬於強制險種,所以各家公司可以自定,“但現在將保期縮短到3年的越來越多,也是因爲保險公司不願擔責,畢竟3年內的車還算新車,很少有人主動劃傷去騙保。”
最後提醒車主,在購買車險時,需要諮詢清楚車險涵蓋哪些附加險及其保期,然後根據自己實際需求選擇車險。“一定要讓保險公司將你要求的險種明確地寫進合同,而不能簡單地要求上‘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