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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一死者名下竟然有229輛機動車!15日,佛山市檢察院通報,佛山這兩年出現多起爲他人機動車過戶提供掛名服務甚至將機動車過戶到死者名下成爲“太空戶”,幫助車主實現逃避稅費、交通違法處罰等非法目的的新類型案件。
據介紹,僅2012年,該院就以涉嫌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起訴此類案件6件12人。
原因:作案成本低處罰不夠
佛山市檢察院辦案人員告訴記者,此類案件多以兩人合夥作案爲主,一人負責提供身份證明,一人負責招攬“客戶”,招攬客戶形式多數選擇在二手車交易市場、車輛檢測站等地。招攬到“客戶”後,直接帶上身份證明及“客戶”委託書到交警車管所將“客戶”的機動車過戶到不法分子名下,即可順利取得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及車牌等證件,取得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後,再將車輛的相關證件賣給車輛實際持有人。
檢察人員介紹,該類案件作案成本很低,不法分子一般只需要一兩張身份證就可以作案,如陳楷誠、吳宇飛涉嫌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一案中,陳楷誠在自己名下幫他人掛靠機動車多達448輛。有的甚至將多輛機動車證件掛靠在死者名下,如李二珠、李麗雅、張廣牛涉嫌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一案中,掛靠在死者李世金名下的機動車多達229輛。
辦案人員介紹,機動車車主選擇這種過戶到他人名下的非法“服務”,大多是爲了逃避稅費、年審、交通違法處罰以及車輛報廢,從而降低車輛使用成本,而涉案車輛基本是價值不高的二手車或即將報廢車,實際車主將車過戶給他人財產損失風險不大。過戶後,實際車主往往在駕駛中隨意違規,甚至出現違規記錄達百餘次的現象,另外還出現車主肇事逃逸等現象。
“處罰和排查力度小是造成近兩年來此類案件多發的主要原因。”檢察人員告訴記者,與廢舊車本身的價值相比,每年的稅費、交通罰款等是一筆不小的負擔,通過掛名過戶,車主只需給被告人幾百元手續費就可以逃避稅費和罰款,風險較低。而即使被發現,因爲交易金額達不到立案標準,也不會受到處罰。
而在車輛管理中,執法部門對未繳納相關稅費和有違章記錄的機動車不予年檢,但對未按時年檢、繳納稅費以及未及時處理交通違章記錄卻仍照常行駛的機動車很少主動排查。導致實際車主掛名過戶後,即使肆意違章也不必擔心被執法部門查處。
另外,機動車過戶登記手續較爲簡單,只需一方到場,出示對方身份證原件和有對方簽名的委託證明即可,無從判斷簽名的真假,更無從判斷過戶的真實意圖,因此從“過戶登記”環節很難發現該類案件。
建議:加大打擊及宣傳力度
針對此現象,佛山市檢察機關提出相關對策建議——
首先加大監管力度。定期對未年檢、未按時繳納稅費及違章車輛進行排查。嚴格審查機動車過戶登記情況,定期進行抽查,排查可疑車輛。加強信息共享,實現車主信息與戶籍信息聯網,杜絕掛靠“太空戶”現象。加強對二手車交易市場、中介機構的監督制約,規範相關管理措施。
二是加大打擊力度。對該類案件進行深挖細查,嚴厲打擊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的違法犯罪行爲,對於過戶少量車輛的實際車主,給予懲處警戒。
三是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多種媒介以案說法,宣傳掛名過戶的社會危害性,實現源頭治理。(記者林潔、通訊員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