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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事件中曾主動聯繫校長的林林(化名),家屬同意後接受記者的採訪。
14歲的林林回憶,2012年6月前,她一直就讀於陳某所在的萬寧第二小學,今年新學期開始後轉到後朗小學。2013年春節將近的一天晚上,陳某約林林到萬寧當地的酒吧喝酒。林林赴約,期間被灌酒,後藉故離開。林林稱,這是開房事件發生前最後一次與陳某見面。林林向記者回憶了事發當晚的一些過程。
林林說,5月8日中午她和6名女孩,商量着想去海口。林林聯繫了校長陳某。陳開車來接她們,否定了去海口的提議。陳給林林300元,臨走時留下話,晚上可以打電話叫他過來。一個女孩奶奶找過來,把其帶走,剩下了6個女孩。
晚7時許,林林電話陳,陳讓林林先去KTV定一個包廂唱歌。提議遭到了華華(化名)反對。華華說,不願去唱歌,可以打電話叫她乾爹馮某來接。林林稱,每逢華華離家出走,這位乾爹會爲她訂好酒店房間,讓她去過夜。9時許,馮某帶着華華和另一個女孩離開。
此後,林林接到陳的電話,說已經在KTV開好了房間等她們過來。林林稱,唱歌時陳某摟抱每個女孩。大家反抗,陳摟得特別緊。
凌晨1點左右,陳某詢問女孩子晚上哪裏睡。陳某要求林林和他一個房間。林林說,拗不過陳某,最終,和另外一個女孩與陳某在同一個房間。夜裏,林林目睹陳某下牀,拿出一沓錢,稱有1萬元,和他發生關係,一人可以拿5000。隨後,陳某還聲稱:“找個處女也只要3000。”
早晨7時許,女孩子們決定離開。陳某塞給林林700元,要求她不要把發生的事說出去。當天上午,4個女孩搭乘出租車去了海口。
前日,有4名學生家長透露,校長家人曾託人找他們私了。據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