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5月6日,北京市正式開始處罰“中國式過馬路”,對於不聽勸阻、不服從糾正及帶頭闖紅燈的行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執勤交警將現場進行處罰。
實際上,關於行人和非機動車闖紅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早有規定: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根據北京市交通管理局的統計,自4月開展專項整治以來,北京全市已經處罰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行爲兩萬餘起。
可是,這個數字對偌大的北京城來說,可謂九牛一毛。時至今日,距離北京正式處罰闖紅燈的行人和非機動車已經10天,但在很多路口,行人一闖而過的現象並不鮮見。
舊貌換新顏的馬路設施
5月6日9時,在北京市復興路與軍博西路交界的十字路口處,人行道兩端專門開闢出了行人等候區,已經用白漆繪製一新,3名交通協管員已經“全副武裝”。他們身穿橘色制服,身背擴音喇叭,手持着一面小紅旗,指揮着過往的行人與非機動車過馬路。
據悉,爲了讓交通協管員在交通整治中起到更大的作用,交管部門統一爲交通協管員配備小旗、1200套耳麥式喊話器等。除了交管部門的統一規定,長椿街與宣武門西大街的交界路口處,交警和協管員還加以創新。5月8日,這個路口的協管員的手邊立了一塊彩色指示牌,上面寫着“爲了您和家人的生命,請遵守紅綠燈”字樣,十分醒目,“光說話不管用,我們就想了這麼一個招兒,有這個牌子一擱在那兒,大家就自覺了。”
長椿街路口處一名王姓協管員用“少太多了”來形容交通亂象的變化,“闖紅燈的主要是歲數大的,年輕人都還好,現在跟他們說一下,人家也就自覺地停下來了。”
可對上歲數的人來說,闖紅燈似乎是“不得已”的。今年63歲的李阿姨患骨關節炎已經好多年,腿腳不靈便,每次都是刻意“等着紅燈剛變綠燈的時候”再過馬路,但即使是這樣,步履蹣跚的她也會被截在半路上。
“綠燈的時間很短,還有拐彎的車。”李阿姨說,邊走邊看就慢了,慢了就只能等在馬路中間了。
現在,在比較寬的路口,北京交管部門進行了相應的改造,將原有的一次過街形式改造爲二次過街形式,即在路口中央位置設安全島。如果綠燈持續時間不足以讓行人通過馬路,行人便可以在安全島上等候,分兩次通過。
不僅如此,交管部門時常會根據特殊情況抽調人力。5月11日下午3時,在地安門東大街的南鑼鼓巷入口處,雖然只有短短二三十米寬的人行道,但設置了三組交通燈,由1名交警和10名協管員維持秩序。
1名交通協管員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由於此處系景點,工作日時人流和車流都較少,故並不配備交通協管員。但在週末,遊客量激增,就從各個路口處抽調了多名交通協管員來指揮車輛和行人有序通行。
讓人摸不透的紅綠燈
儘管動了“真格兒的”,併爲此改善了硬件設施,但記者在幾個大路口發現,行人“聚衆過馬路”的現象仍在繼續。
5月7日9時,在崇文門外大街與崇文門東大街交界路口處,記者發現,紅綠燈確實實在考驗行人的耐性。
“紅燈亮起,請靠後等待,過馬路可走地鐵通道。”1名女交通協管員通過喊話器指揮行人通行。起初,一衆行人大都有秩序地在協管員身後等待。然而,由於紅燈等待將近3分鐘,中途便開始有行人趁着車流量略有減少,繞過協管員,徑直穿過馬路。這其中包括一位年輕的母親,騎着電動車,車後座上坐着一個小男孩兒,行駛到一半的時候,由於車流量激增,她被滯留在馬路中間,遲遲無法通行。
這個路口東西走向人行道上的紅燈時間接近3分鐘,而綠燈時間則並不一致,根據人流量的不同,綠燈持續時間從30秒到90秒之間不等。現場有1名男子用手推車拖着兩箱貨物,紅燈時在路邊等待。然而,由於等候時間過於漫長,該男子百無聊賴中坐在了手推車上,翹着二郎腿,打着哈欠。等紅燈一轉爲綠燈,該男子便迅速拖着手推車,一路小跑穿過馬路。
這裏的紅燈爲刻度式倒計時,而綠燈則爲讀秒式倒計時。然而,紅綠燈之間的變換卻與倒計時有所出入,綠燈常常在倒計時尚未結束的時候便中途轉成紅燈。一次綠燈時間本該有40秒,在倒計時到17秒時,卻突然轉變爲紅燈。而此時,人行道上是絡繹不絕的行人。
此處一名值班交警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這個路段的交通燈由人工控制,當前南北方向的車流量過大,所以現在先放行南北方向的車流。”
如果是在沒有交警和協管員的路口,行人過馬路更顯隨意。5月13日8時10分,北苑路與紅軍營南路交口,這裏共有3個信號燈分別控制交通秩序。但是,由於這個路口的東北側是寫字樓,東南方向則是公交車站和地鐵站,因此,在上班高峯期,很多人會在遵守信號燈和趕時間之間,選擇後者。
心有餘而力不足的協管員
“確實有罰款,但是罰得也不多。”長椿街路口的協管員說,“一天我就只遇到一例,特別典型的,交警會把他攔下來,罰款。他也覺得不好意思,所以就給了錢趕緊走。”
雖然北京市交通管理部門已經聲明,將對“中國式過馬路”嚴懲不貸。然而,偌大的北京城,數萬個路口,對闖紅燈亂象“零容忍”的初衷雖好,但操作起來卻困難重重。在走訪中,各路口交通協管員均表示“力不從心”。
在復興路路口,當東西方向人行道紅燈亮起時,一名30多歲的女子仍然慢悠悠地走在馬路中間。而此時,交通協管員就在她的對面,但並未對其有所勸阻,任其離開。
這個路口的協管員對行人的勸阻十分“溫和”,紅燈亮起時,他揮動旗子告知身後的行人停下等候,綠燈亮起時,則通知路人可以通行。然而,有部分行人對於協管員的指揮並不理會,還是會自顧自地闖紅燈,對於這樣的情況,協管員別無他法。
“對於闖紅燈,我們頂多上前勸說一下,如果對方不聽勸,我也不會有多說什麼,遇到脾氣不好的,甚至還會衝你開罵。”這名協管員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罰是開始罰了,但行人闖紅燈亂象並未減少。
5月6日,復興路與軍博西路交界的十字路口處的一名協管員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說,罰款政策難以落實和人力不足有很大關係,“按照規定,像這樣人流量較大的路口,需要配備8個交通協管員和4個交通警察。十字路口,每個角安排兩個協管,一個交警。”
顯然,這是個非常龐大而幾乎不可能實現的數字。
實際上,在這個十字路口,只配備了3名協管員。由於人手缺乏,他們要“一心二用”——在維持東西走向人行道秩序的同時,還要兩頭跑,兼顧南北向人行道,但常常導致顧此失彼。當他在一條人行道上維持秩序時,另一條人行道便處於“無政府狀態”。
“我們沒有執法權,不能對違規的人進行罰款,能做的只是進行勸說。”他說,只有交通警察對路人有罰款的權力,然而交警大部分時並不在現場。交警一般只在早高峯時間來到路口維持秩序。“7點到8點左右,值班一個小時,會來兩個交警。”他說,交警基本上只對機動車進行指揮,對行人和非機動車常常不予理會。
在他看來,罰款“根本沒有用”,“自覺的永遠都自覺,不自覺的永遠都不自覺,警察來了也沒用,該闖紅燈的還是照闖不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