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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戚瑩瑩通訊員/清交宣)爲保障道路交通參與者的合法權益,確保清遠市道路安全暢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聯合市保險行業協會,從2013年3月1日起,首先在清遠市區(市區大隊管轄範圍)實行輕微交通事故快處快賠的辦法,並適時在清遠市清新區和部分縣區推廣實施。
據統計,截至5月15日,清遠市區內發生輕微道路交通事故實施快處快賠工作,共處理道路交通事故112宗,既方便了羣衆,解放了基層交警警力又減少了因事故引起的交通擁堵,受到社會各界的推崇和好評。
根據《清遠市道路交通事故保險快處快賠工作實施辦法》規定,當車輛在清遠市城區範圍道路上發生兩車以上碰撞事故並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單車損失金額5000元以內,車輛能駛離事故現場的輕微交通事故,可以不報警而是選擇快處快賠方式處理,由事故當事人或車主相互驗證對方的行駛證、駕駛證購買交強險和商業險的相關證件後,用手機或相機設備對事故現場及車輛進行拍攝,完畢後,立即將車輛移至不影響交通且安全的區域,或直接將車輛駕駛至快處快賠中心接受事故理賠。這樣既快捷便利,又省去了按傳統程序處理所需的長時間(約10天)等待,又節省了拖車、停車及相關的費用,可謂省心、省時、省錢。
另外,交警部門提醒,無證件、證件失效、酒後駕車、車輛損失巨大、有人員傷亡的不符合快處快賠範圍,應立即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