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檀香紫檀俗稱小葉紫檀,主要產於印度等地,由於存活量逐年減少,被列爲《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Ⅱ物種,禁止進行國際間貿易。
天津網訊天津日報記者門心潔日前,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天津海關偵辦的近年來我國最大的瀕危動植物種走私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王某、範某因犯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罪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和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並分處罰金;對涉案的走私貨物44.93噸檀香紫檀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檀香紫檀俗稱小葉紫檀,主要產於印度等地,由於存活量逐年減少,被列爲《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Ⅱ物種,禁止進行國際間貿易。但由於檀香紫檀木質堅硬,是製作高檔紅木傢俱、飾品的優良材料,而且其存世稀少,所以一直被追捧爲世界上最貴重的木材品種。一些不法商人正是看中檀香紫檀能帶來的巨大利益打起了鋌而走險進行走私的主意。
該案被告之一範某長期在阿聯酋經商, 2011年初,他了解到檀香紫檀國內外差價較大,有很大的利益空間,就祕密以每噸6萬美元左右的價格,先後向境外木材商人購買了三個貨櫃,總計44.93噸的檀香紫檀,準備分兩批發運中國。
由於無法取得合法的該類木材通關進口許可證件,範某通過他人介紹,認識了在北京從事貨代業務的本案另一被告王某。通過協商,範某以每噸1.6萬元人民幣的價格,將通關業務發包給王某負責。王某在通關過程中,冒用瑞麗某公司的《允許進口證明書》,以“鳥足紫檀”品名、每噸5000美元的價格,以僞報品名、低報價格的方式妄圖將上述貨物走私到國內。2011年7月底,兩批檀香紫檀先後到達天津港,在“僞裝”申報進口過程中被天津海關查獲。
經過林業專家鑑定,涉案檀香紫檀品質好、價格高,價值超過5000萬元人民幣。該案是全國海關近年來在進口環節查獲的數量最大的一起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野生瀕危動植物種案件,被海關總署緝私局列爲一級掛牌督辦案件,是中國海關在保護野生動植物種工作中的一次突破,具有典型意義和特別影響力。同時海關也提醒廣大進出口貿易從業者和進出境旅客,進出口或攜帶動植物及其製品出入境前,請務必瞭解相關規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更不要被走私團伙誘惑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