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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崔潔肖水金通訊員雒呈瑞) “‘海青工作室’成立兩年多來,先後接訪當事人1200餘人次,成功辦理檢調對接案件137件,救助刑事被害人21人,收到羣衆贈送的錦旗18面。”江蘇省南京市秦淮區檢察院“海青工作室”接待人李海青說。對於調解成功的祕訣,李海青認爲主要得益於工作中總結出來的“四項調解法”:分別調解、以理服人、藉助外力、逆用人情。
2012年11月,來南京旅遊的向某和貢某兩家人,由於爭上一輛出租車發生摩擦,繼而大打出手。該案在公安機關經過多次調解均沒有成功,最後被轉到“海青工作室”。
李海青認真審查案卷材料,發現該案案情其實很簡單,主要是雙方反應過於激烈,到處找關係干擾辦案。同時,他發現案件轉到檢察院後,雙方動員的各種人脈也很快“追”到了檢察院。“很多調解人害怕說情人干擾辦案,但我不怕。我認爲可以利用說情人這一中介,拉近與當事人之間的距離,藉助說情人做調解工作,促使案件得以結案。”
說情人打來電話後,李海青向對方介紹案件情況,告訴他當事人在該案中佔理的地方和需要承擔的責任,勸說對方做好委託人的工作。“許多當事人只告訴說情人自己有理的地方,而略去自己失理的地方。我將案件情況向說情人進行全面的說明,由他去做當事人的工作效果反而更好。我們把這種調解方法叫做逆用人情調解法。”
果然,李海青再找當事人時,雙方態度都有了一定程度的軟化。考慮到案件雙方均爲外地遊客,爲節約雙方時間和費用,李海青通過電話與雙方反覆溝通協調,化解了他們的怨氣,最終在“海青工作室”達成了和解。
由於每起案件當事人不同,案件的事實、分歧也不同,調解的方式也應有所區別。要積極尋求最佳的調解思路,採取最適合案件特點的調解措施,做到靈活多變,防止調解機械化。“在講究調解方法的同時,也要做到‘四心四到位’,即真心接待羣衆,把羣衆感情拉到位;細心審查案情,把調解方案做到位;誠心彌合裂縫,把法理情理融洽到位;公心促成和解,把執法形象樹到位。”李海青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