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訊(記者章程通訊員江維欣)因開叉車時弄壞了倉庫的牆壁,倉管員阿俊(化名)被公司罰款300元。爲此,阿俊心生不滿,盜走公司23箱名牌打印頭,涉案金額40餘萬。昨日,記者從蘿崗區人民檢察院獲悉,阿俊因犯盜竊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罰金2萬元。
據阿俊供述,2012年6月,他開叉車時不小心損壞了倉庫的牆體,當時公司主管稱若主動認錯將不再追究,但後來阿俊還是被公司扣去300元工資。阿俊因此心生不滿,遂決定以盜走貨物的方式報復公司。
2012年9月9日凌晨,阿俊在工作時間開高叉車盜走公司23箱名牌打印頭。4天后,阿俊對警方供述了自己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