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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齊華偉)昨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通知,按照中山新的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從5月1日起調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工資基數下限爲1310元,5月1日後開戶的繳存人其繳存基數不得低於1310元,此前開戶的若低於1310元可在下一年進行調整。
根據市政府相關通知,從5月1日起,每月最低工資標準從此前的1100元調整爲1310元;根據有關條例規定,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工資基數下限也將做相應調整。
據悉,開戶日期在2013年5月1日後的職工,其月繳存工資基數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即1310元;在2013年5月1日前已開戶的職工,其繳存工資基數低於1310元的,不必按照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繳存工資基數仍然爲該職工爲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職工月繳存基數每年調整一次,單位可在本單位年度調整時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