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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5月14日夜網友反映望江縣團縣委副書記常駿生涉嫌在任職資格中弄虛作假問題,安慶市委和望江縣委高度重視,安慶市委書記虞愛華第一時間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安慶市紀委、安慶市委組織部立即組成聯合調查組開展調查。縣委常委會議作出決定:對常駿生停職,併成立由縣紀委牽頭的聯合調查組,對事件展開調查。5月15日至17日,調查組深入相關部門單位進行了認真調查。
一、基本情況
常駿生,男,望江人,1990年7月出生,2010年6月畢業於池州學院政法系專科,2010年4月報考本校歷史系專升本考試,6月獲准錄取爲池州學院專升本歷史系學生。與此同時,於2011年6月通過自學考試取得了安徽財經大學人力資源管理本科學歷。
常駿生同志在2010年初同時報考池州學院專升本和安慶市“三支一扶”招考,於當年6月獲准錄取爲池州學院專升本歷史系學生後,又於同年7月通過安慶市組織的“三支一扶”招考,並被審覈確認爲“三支一扶”工作人員,9月通過市統一組織的上崗培訓,11月由縣“三支一扶”領導小組安排到位於鴉灘鎮的望江縣東方米業有限責任公司開展扶貧工作。在“三支一扶”工作期間擅自脫崗參加池州學院專升本學習,並向有關方面隱瞞其專升本學習經歷。2011年“三支一扶”考覈,確定爲優秀等次;2012年8月兩年期滿考覈,確定爲合格等次。
2012年4月,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考,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局定向招考一名“三支一扶”服務期滿人員,常駿生等11名“三支一扶”人員報考。2012年9月,常駿生以筆試第一,總分第一的成績被正式聘爲望江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局工作人員。
2012年10月,望江縣公開選拔副科級幹部,常駿生參加了25歲以下幹部類別的考試,在報名資格審查中,通過到縣人才交流中心查閱其個人檔案,其第一學歷爲池州學院專科學歷,第二學歷爲安徽財經大學自考本科學歷,並有省“三支一扶”辦公室頒發的2010年10月至2012年9月在東方米業從事扶貧服務期滿考覈合格的證書。與其報考時提供的各類材料一致。對於參加工作時間的認定,皖人發[2006]49號文件規定:“服務期滿考覈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進入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其服務期限計算爲工齡”,其工作年限已滿兩年,符合報考的學歷及工齡條件。並以筆試、面試、綜合均爲第一名的成績,經公示、考覈、縣委常委會差額票決,被正式錄用爲副科級幹部,由於這次定向招考的兩名25歲副科級幹部中,只有常駿生爲中共正式黨員,經縣委常委會研究提名爲團縣委副書記人選,並隨後當選。
常駿生同志在“三支一扶”期間,仍參加池州學院專升本學習,僅向望江縣東方米業有限責任公司主要負責人進行了彙報,得到了主要負責人的同意和支持,企業負責人也向有關方面隱瞞了該實際情況。常駿生本人、其父親常德及東方米業負責人在常駿生參加縣“三支一扶”年度考覈、縣人社局事業單位招考、縣委組織部副科級幹部招考時,均未如實報告,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均沒有專升本學歷的各項材料。
二、處理意見
1、全額追回常駿生同志在“三支一扶”期間所享受的經濟待遇;取消常駿生同志縣人社部門事業單位用人招錄資格;取消常駿生同志參加縣委組織部門副科級幹部錄用資格,免去其相應的職務。
2、縣編辦主任常德同志作爲常駿生同志的父親,長期在人事和編制部門工作,知曉其子在“三支一扶”期間離崗參加池州學院專升本學習,沒有向組織人事部門如實彙報,隱瞞事實,並違反檔案管理規定,擅自從縣人才中心取走其子專升本檔案資料,造成組織人事部門在招錄、公選中認定失誤,應負直接責任。免去其縣編辦主任職務,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縣人社局局長餘代毛同志對“三支一扶”人員招錄、管理工作及事業單位招考、人社部門檔案管理監管不嚴,應負主要領導責任。免去其縣人社局局長、黨組副書記職務。
縣人社局黨組成員、就業局局長魯建國同志直接分管“三支一扶”人員考錄管理和人社部門檔案管理工作,負有直接領導責任。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縣人才交流中心主任廖偉峯同志直接負責“三支一扶”和事業編人員考錄及人社部門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常駿生2011年度考覈工作,招錄審覈考覈不嚴,檔案管理混亂,造成公選工作中檔案審查不能有效認定,負有直接責任。免去其縣人才交流中心主任職務。
縣人社局主任科員(時任縣人社局黨組書記)曹輝同志負責常駿生2012年“三支一扶”年度考覈及期滿考覈工作,負有直接責任。對其誡勉談話、通報批評。
4、縣委組織部副部長任明星同志分管幹部工作及公選工作,負有領導責任。對其誡勉談話、通報批評。
縣委統戰部副部長徐火發同志作爲公選科乾的考察組組長,在考察中未能發現常駿生的專升本學習情況,負有考察組領導責任。對其誡勉談話、通報批評。
縣委組織部幹部科科長、縣公選工作考察組重要成員江文標同志直接負責公選副科級幹部資格審查和本組幹部考察工作,負有直接責任。免去其縣委組織部幹部科科長職務。
5、縣紀委信訪室副主任韓剛印同志在對反映常駿生參加事業單位招考條件不符合的舉報件調查中,未能發現常駿生的專升本學習情況,負有直接責任。免去其縣紀委信訪室副主任職務。
望江縣政府新聞辦公室
201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