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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霍仕明見習記者韓宇建立個人學習計劃,定期選樹學習標兵,在選拔任用幹部時優先考慮“好學生”……近日,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相繼出臺《關於建立經常性學習制度的實施意見》和《關於在省法院機關開展“建學習型黨支部、做學習型黨員,爭創一流業績”活動的工作方案》,大力加強學習型機關建設,建樹法院好風氣,培養法官好習慣。
遼寧高院倡導“學習工作化、工作學習化”理念,把工作過程視爲學習進程,將工作難點作爲學習重點,抓好政治理論、審判業務和現代管理知識學習。
另外,遼寧高院將鼓勵優秀法官到高等院校擔任客座教授、講師,增強法院在學術界的影響力;完善各類學習激勵機制,積極選送培養碩士、博士等高層次人才,每3年與省人社廳聯合評選一次審判專家,培養學習型法官,營造崇尚學習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