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北京5月16日訊記者韓秉志報道:中國政府網今天公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不得對求職者設置性別、民族等條件,招聘高校畢業生,不得以畢業院校、年齡、戶籍等作爲限制性要求,不得將畢業證書發放與高校畢業生簽約掛鉤。同時,鼓勵在校生積極參加創業教育和創業實踐活動,放寬創業培訓補貼期限等。
通知要求在全國範圍內組織實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力爭使每一名有就業意願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在年底前實現就業或參加到就業準備活動中。各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依託基層服務平臺,一對一地開展服務。探索建立國有單位招聘信息統一公開發布制度。
通知強調各高校要將創新創業教育融入專業教學和人才培養全過程,並將創業教育課程納入學分管理。各地區要對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進一步放寬准入條件,降低註冊門檻,創業地應按規定給予小額擔保貸款及貼息、稅費減免等政策扶持。
通知還要求,將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情況列入政府政績考覈內容,將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將創業培訓補貼政策期限從目前的畢業年度調整爲畢業學年,即從畢業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