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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南方都市報》報道江蘇鹽城阜寧縣委辦下發特急通知文件,要求各級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幹部職工等爲當地紅會捐款,此舉在網上遭到質疑。在鹽城,這類“強捐”現象最早可追溯到2004年。一般情況下,涉及的縣市會以文件形式要求各級幹部向紅會捐款,措辭不一,但均規定具體金額,不侷限於阜寧一縣。
據瞭解,截至今年鹽城地區已經進行了9次“博愛萬人捐”活動,當地的這一要求最早可追溯到2004年的一份文件。
早在2009年,鹽城下屬的響水縣就已下發通知,“博愛萬人捐”參與的對象是各級機關、羣衆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駐響各單位幹部職工。
根據當年的通知要求,各行政事業單位、羣衆團體、廠礦企業爲單位組織,捐贈一天的工資收入,採取去零取整的方式,機關事業單位每人最低捐資額爲:縣處級以上幹部200元,科級幹部100元,其他人員50元,多捐不限。通知還鼓勵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和城鄉居民直接向紅十字會捐贈。
阜寧縣紅十字會“博愛萬人捐”活動負責人接受採訪時曾稱,捐款實際全憑自願,賬目來龍去脈也都比較清晰和全面。
然而,此舉在當地早有異議。在鹽城人氣最高的社區門戶“鶴鳴亭”中,網友“三地主”稱,“學校讓小孩子捐,我不同意。直接扣,沒辦法”。“jishanfeng”表示,“會從工資裏直接扣啦,我一直是被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