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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王 洪)近日,一場特別的雙向選擇在湖北省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舉行,雙方主角一邊是該院業務部門中層副職幹部,另一邊是部門負責人。經過個人志願、部門選擇,32名中層副職幹部闖關成功,進入新的崗位。
爲了改進幹部作風,激發隊伍活力,遏制司法腐敗,襄陽中院按照庭長選副庭長、副庭長選庭長的方式,首次對業務部門中層副職“大換血”。根據該院《業務類中層幹部雙向選擇實施方案》,每個中層副職幹部最多可選擇3個單位,其中任現職5年及以上的,必須輪崗交流。參與雙向選擇的中層幹部對照方案公佈的各個崗位要求、條件,比較各個部門職位的差異,選擇適合自己的崗位。拒不選擇單位的,就地免職,統籌安排工作。
“在參與中層幹部雙向選擇過程中,我感受到壓力和挑戰。我一定倍加珍惜自己的工作,加快實現角色轉換。”被輪崗交流到該院民一庭任副庭長的焦靜平告訴記者。
“我們希望通過雙向選擇,切實改變幹好幹壞一個樣、幹多幹少一個樣的現象,增強工作凝聚力與工作責任感。這樣的改革以後還要進行。”襄陽中院負責人表示,“自開展雙向選擇以來,全院上下勤廉奉獻、幹事創業,全力創建一流人民法院的導向和氛圍日漸濃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