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內蒙古自治區多倫縣人民法院爲確保辦案質量,進一步強化合議庭功能,充分發揮合議庭作用。凡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合議庭成員在庭前準備、庭審、評議案件等環節都要充分發表各自的意見、裁決權;合議庭有分歧的提交審委會討論,杜絕了“聽而不審”、“合而不議”、“主審人(或審判長)說了算”的現象。
圖爲5月20日該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合議庭成員正在評議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
郭任哲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