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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輛摩托車馬路飆車,26歲服裝老闆殞命街頭》後續
殞命街頭的26歲義烏服裝店老闆,牽出金華首例因飆車涉嫌危險駕駛案
與他一起飆車比賽的兩名小夥
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刑拘
飆車小夥直面記者:“我們就是腦子有病”
5月12日晚10點多,義烏梅湖體育場外的街道上發生一起車禍。
一輛高速行駛的摩托車忽然摔倒在地,在地面滑行數十米後,發生猛烈燃燒。
來自紹興的摩托車騎手駱某頭部重重着地,經醫院搶救無效身亡。(詳見本報《浙中城事》5月14日J5版)。
昨天,義烏交警查明事故原因,兩名因飆車涉嫌危險駕駛罪的小夥子也因此被警方刑拘,這也是金華首例因飆車涉嫌危險駕駛的案例。
警方調查
飆車比賽致慘劇,兩名小夥涉嫌危險駕駛罪
義烏市交警大隊在當天事故發生後,便展開調查。昨天,事故原因以及處理意見正式對外公佈。
據交警瞭解,駱某與樓某、彭某約定,以清波路88號酒吧西側路口爲起點,88酒吧東側一燒烤牌子爲終點進行飆車比賽,以用時少者爲勝。
駱某當天駕駛經過非法改裝過的普通二輪摩托車,當輪到他比賽時,車子側滑摔倒,與路邊石頭激烈撞擊後起火燃燒,導致駱某和路邊一路人受傷,駱某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犯罪嫌疑人樓某、彭某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33條規定,涉嫌危險駕駛罪,昨天被義烏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飆車族”自述
可能當時他真的慌了,危險就在一瞬間發生
在義烏交警大隊,記者見到了當日與駱某一起飆車的小夥子彭某。
21歲的彭某來自湖南,多年前就到義烏開店。小夥子非常潮,與駱某一樣挺帥氣。一頭碎髮,身着緊身T恤,穿着一雙拖鞋。靠在牆壁上,對於想問答的問題侃侃而談,對於不想回答的問題,都含糊而過。
彭某自稱和駱某是好友,但說話時常常稱呼駱某爲“死者”,說話時一直很隨意的表情,直到說起大家給駱某包白包,纔有些傷感。以下爲彭某自述:
我認識他差不多有兩個多月的時間,因爲大家都喜歡車,幾乎每天都會一起跑出去玩一會。他人還挺不錯的。當天晚上,接到朋友的電話,我就去了。
那天,我們大概比了三場,當時我向駱某借車開,我說借我騎一下,他就答應了。
一開始是我和樓某(另一被刑拘的男子,義烏人)比。第一回合從起點到終點,我贏了。開回去時,我起步沒起好,樓某的車一下子就衝出去了,我就輸了。
這個時候,駱某就覺得輸得沒理由,因爲他車的排量是1000CC的,但樓某的車只是600CC,所以他就上場比了。
之前,我們玩車,誰都沒有摔去過。但這次駱某不知道怎麼了,摔了。後來就被送到醫院。
出事以後,還是我去報的信。這是我第一次去他家,也是第一次看到他老婆,他老婆是很賢惠的那種。
我沒進他們家,他老婆聽說駱某出事了,很吃驚。當時我也不知道說什麼。
駱某的葬禮我沒參加,朋友說大家都包個1000元吧,我當時也包了。
事情發生以後,我才意識到,危險就在一瞬間發生,生命真的很渺小。
大家都是因爲玩車認識的,都是年輕人。後來一起加了個QQ羣一起玩,大概11個人,都是外地的。
大家追求速度,一般開的時候速度最高可以飆到200多碼。
駱某的車3秒內可以加速到100碼,如果剎車的話,五六秒就夠了,性能非常好。可能當時他真的慌了。
出事以後,羣裏的人也都散了。
我們追求的東西,可能普通人並不能理解,我們就是腦子有病。
記者對話
記者:有人說,出事當天你們就跑了?
彭某:沒有,我們認識的人,一個都沒有跑。駱某家裏還是我通知的,怎麼可能跑?
記者:事故現場,有人在賭錢,你知道嗎?
彭某:我們玩這種的,會在乎這種5塊、10塊的錢嗎?哪怕真有人給五千、一萬,我們也不會因爲這個去開車。
記者:在城市道路飆車,難道不怕撞到人?
彭某:我們會有人驅趕。而且,大家都不是聾子,聽到那麼大的聲音,還會往這邊來?
記者:父母不反對嗎?
彭某:肯定是反對的,怕危險,但是管也管不了。
記者:後果想過嗎?以後還會開車嗎?
彭某:可能會被關進去幾個月吧。以後摩托車估計是不會開了,但是汽車應該還會。
義烏專項整治
市區道路飆車
義烏市公安局交警大隊針對市區道路飆車、違反規定鳴喇叭、非法改裝車輛等行爲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整治時間爲5月17日至7月17日。
義烏交警大隊副大隊長王雲峯介紹,目前義烏車管所登記在冊的大排量摩托車有33輛,兩座跑車則多達300餘輛。整治期間,各城區中隊將集中力量排查車輛改裝點、修理點、車友會、qq羣、行駛場地路段。
市民發現任何飆車和夜間噪聲等情況,均可撥打110報警。
義烏交警大隊也提醒一些大排量汽車和摩托車車主,儘量減少每日22時至次日7時期間在市區範圍內行駛,如被發現有違法情況,交警部門將按照相關法律從嚴處理。
本報記者貝遠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