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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到了,不少吃貨又惦記上了美味但有毒的織紋螺。有人買,自然有人賣,抓住了大不了罰點錢。不過,以後可能沒那麼簡單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5月初出臺《關於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界定了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劑、生豬非法屠宰經營等十一項犯罪行爲的定罪量刑標準。
有了這個司法解釋撐腰,北侖當地食藥安辦正在與公檢法等部門銜接,今後一旦發現涉嫌食品違法犯罪案件,先移交公安部門。公安調查發現構成刑事犯罪標準的,直接移交檢察院,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刑事犯罪的,發還相關職能部門處理。
所以,以後在北侖賣織紋螺、河豚魚,或賣雙氧水漂的白鳳爪、牛百葉,抓住可能不是罰款那麼簡單了。
據悉,北侖區去年處理食品安全違法行爲共155起,行政立案64起,食品安全刑事立案11起,刑事拘留17人,移送起訴4人
本報通訊員金旭孟朱奇波本報記者周皓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