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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工作需要,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擬在全國範圍內選調公務員10名。
一、職位要求:(一)具有公務員身份,副主任科員以下職務;(二)具有兩年以上公訴或刑事審判工作經驗,通過國家司法考試;(三)男性,年齡30週歲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寬至32歲;(四)法學專業;研究生學歷,碩士以上學位(本科需爲全日制教育);(五)廣州市以外戶籍的,需未婚或配偶戶籍爲廣州市;(六)獲省級以上優秀公訴人稱號的,年齡放寬至35週歲,學歷放寬至全日制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不受婚姻狀況及配偶戶籍限制。獲全國優秀公訴人稱號的,不受性別限制。
二、報名方式:報名時請按順序提供以下材料(請用A4紙):(一)報名登記表(請從廣東省人民檢察院網站下載);(二)本科及研究生的畢業證和學位證複印件;(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副本複印件;(四)優秀公訴人獲獎證書;(五)身份證複印件。以上材料請通過特快專遞郵寄到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政治部機關工作處(廣州市天河區珠江新城華強路1號),郵政編碼:510623。聯繫電話:020B87118206,020B87118062。報名截止時間:2013年5月30日。經初審符合要求的,將電話通知參加筆試。考試以主觀題爲主,重點考察公文寫作和公訴業務。根據筆試成績排序,按選調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根據綜合成績排序,按選調人數1:1組織考察和體檢。人選確定後,辦理轉任手續。
廣東省人民檢察院201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