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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美國紐約州長安德魯·科莫20日宣佈,紐約州自去年9月實行全美打擊酒後開車最嚴新交規以來,共有3164人被視爲具有潛在危險的駕駛員,遭永久性禁止開車或5年內禁止開車。
按該州規定,永久性禁止開車的情況包括一生中有5次以上酒後開車記錄;25年來有3至4次酒駕記錄,加上一次嚴重違反交規,如造成致命交通事故、有與開車有關的刑事定罪或25年來違規被罰20分以上等行爲。
過去25年中有3至4次酒駕記錄,但沒有嚴重違反交規行爲的人將被禁止開車5年,5年後他們將被列爲“有問題的駕駛員”,持限制性駕照,部分人的車輛會被強制安裝一個點火互鎖裝置。該裝置比手機略大,連接車點火開關,車啓動時和在行駛中定期自動檢測駕駛員呼吸樣本,如果檢測到酒精含量超標,車將無法點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