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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評論員
近年來,破格提拔年輕幹部不時成爲網絡輿論關注的焦點,也頻頻出現以質疑聲浪爲主要特徵的“圍觀現象”,甚至形成以挑剔之心和泄憤性情緒表達爲主要特徵的“偏激共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劉雲山日前指出,對幹部隊伍要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選人用人要嚴格標準、嚴格程序、嚴格紀律,按原則辦事、按規矩辦事,不能有例外、不能搞變通,更不能借“破格”之名、行謀私之實。
“破格提拔”是我國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項創新性舉措,其本意是要打破論資排輩的傳統用人觀念,真正做到“不唯資歷選人、不拘一格用人”。毋庸諱言,“破格提拔”幫助許多優秀年輕幹部走上更高級別的工作崗位,爲年輕幹部開拓了一條更爲寬闊的進賢之路,已經成爲幹部選拔常規程序的一個必要補充。然而,隨着“湘潭神女”、“80後美女副市長”、“最年輕副縣長”、“副縣長子承父職”等違規提拔現象的不斷曝光,不僅暴露出一些領導幹部假借“破格”之名行謀私之實,而且使年輕幹部提拔任命陷入了“逢提必疑”的怪圈。目前,“破格提拔”已經有了一種被污名化的趨勢,在許多圍觀者和質疑者看來,“破格提拔”已經成了“違規提拔”的代名詞。
公衆對年輕幹部“破格提拔”的習慣性質疑,說到底還是對上級有關部門選人用人公信力有“懷疑”。他們懷疑人事權只掌握在極個別“關鍵人物”手中,懷疑被破格提拔者有“特別優秀”的關係背景,懷疑領導幹部借“破格”之名行“唯親”之實。《人民日報》曾聯合人民網進行了一次問卷調查,結果顯示:57.9%的接受調查者擔心破格提拔的年輕幹部身後“有背景”,選拔任用不透明;42.9%的接受調查者擔心年輕幹部經驗不足,空佔其位,貽誤事業;而對破格提拔年輕幹部持贊成態度者僅佔14.2%,認爲這是“不拘一格選人才的體現”。由此不難看出,許多人對於“破格提拔”抱有擔憂心理和牴觸情緒,這不僅是當前社會複雜心態的一種折射,更是對社會公平正義的一種深層焦慮。
只有重塑“破格提拔”的應有之義,才能逐漸消解公衆的習慣性質疑,方能不斷提高選人用人的公信力。而要實現這一切,必須從根本上做到“嚴格標準、嚴格程序、嚴格紀律”。首先是標準決不能“降格”,“破格”不是破選拔任用標準的“格”,而是標準更高,必須“特別優秀”或“特殊需要”,必須基於“對人才的需求”,不允許把“破格”作爲不遵循原則和規定的藉口;其次是程序決不能“出格”,“破格”的選用程序要更嚴密,要把民主推薦、組織考察、個別醞釀、討論決定各環節工作做得更實更細,公示範圍要更廣泛,說明破格提拔的具體情形和理由,公開選拔的過程和幹部基本信息,防止暗箱操作和“潛規則”;再次是紀律決不能“失格”,“破格”要不折不扣執行“十不準”要求,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任職迴避制度,防止片面追求低齡化傾向,防止連續破格提拔,防止降格以求、拔苗助長,組織部門要敢擔當、敢負責、敢碰硬,堅決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風,確保選人用人公道正派、風清氣正。
“顯規則”不落實,“潛規則”就有市場。對於破格提拔,我們一定要嚴格選拔程序,細化選拔標準,完善考評機制,把選拔過程置於公衆的監督之下;對於違規提拔,我們一定要加大懲處力度,對違規違紀用人,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能姑息遷就。唯有如此,才能抵制住選人用人不正之風,切實提高破格提拔的公信度,真正創造出中國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機會”;唯有如此,幹部年輕化建設之路才能暢通無阻,一支帶領全國人民實現中國夢的高素質幹部隊伍才能越來越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