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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近日從深圳市國稅局獲悉:2013年1—4月,深圳國稅總體稅收收入規模達到851.27億元。扣除海關代徵收入後,國稅直接組織收入604.05億元,同比增長15.7%。記者瞭解到,營改增政策試點實施後,帶動相關行業稅收迅猛增長,國內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成爲4月國稅收入增長支柱。
在1—4月的國稅收入中,中央級收入685.21億元,同比下降5.7%,減收41.51億元;地方級收入166.05億元,同比增長32.9%,增收41.1億元。據悉,地方級收入增長迅猛主要來源於營改增新增收入因素的拉動。
記者瞭解到,營改增政策試點實施後,相關行業稅收增長迅猛。1—4月,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實現增值稅7.92億元,同比增長2242%;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增值稅5.74億元,同比增長776.5%;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5.01億元,同比增長223.9%;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增值稅2.67億元,同比增長120.9%。從實施效果來看,試點納稅人穩步增長,企業稅負有所減輕,經濟活力得到增強,試點改革收到預期效果。截至2013年4月申報期,該局應申報試點納稅人10.31萬戶,比上期增加0.76萬戶,減負面98.2%。僅4月份,試點納稅人總體減負3.5億元,營改增稅收政策有力支持了企業的轉型發展。
市國稅局數據顯示,國內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已成爲4月深圳市國稅收入增長支柱。4月份,國稅總體稅收264.09億元,同比增長8.1%,增收19.72億元。其中增收貢獻最大的是國內增值稅,4月份國內增值稅80.17億元,同比增長19.9%,增收13.32億元,佔總體稅收增收額比重達到67.5%。
採寫:南方日報記者譚冰梅通訊員陳俊峯(除署名外)
攝影:南方日報記者周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