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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蔣宏寧通訊員保清)價值10多萬元的明貴手錶,在洗浴後不翼而飛,是顧客沒帶表還是桑拿店沒有盡到保管的責任?雙方各執一詞且鬧上了法庭。
興慶區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瞭解到,洗浴中心爲了保護顧客的隱私,物品櫃附近沒有安裝攝像頭,因此還原案件事實非常困難。而在庭審中,原告只拿出兩張價值10多萬元的購表和戒指發票,還有一段其當日進入洗浴中心大廳時手上帶有手錶的錄像。然而這無法形成有效證據鏈,不僅不能證明其戴的手錶價值,也不能證明該表是在被告洗浴中心洗浴時丟失。按照舉證規則,原告無法證明以上事實,應當承擔敗訴的風險。
但是法官根據多年的辦案經驗發現,原告在被告處以每年2萬多元的價格購買了物品專櫃,而且原告的身份和社會地位及經濟狀況不需要鋌而走險進行詐騙活動。因本案存在諸多疑點,以目前狀況一旦草率宣判,勢必引起當事人的非議。爲了平衡程序正義與實體正義,主審法官決定通過調解的手段,化解這個十分棘手的案件。
在找準案件的切入點後,法官對原告進行耐心勸解,說明其敗訴風險,又對症下藥向被告分析案情和原告的心理,以及本案將對其經營帶來的種種影響。最後,雙方經過權衡利弊,並在法官的調解下,被告現場以消費卡的方式補償原告30000元,使雙方當事人均對此結果表示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