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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張仁望)“深圳能源集團將在大鵬新區壩光建濱海電廠。”日前,廣東省政協委員彭伊娜、深圳市政協委員金心異在微博發出此消息後,一石激起千層浪。民間反對聲更是一片,但相關部門對此事則是三緘其口。昨日晚間,深圳市發改委終於就此事發表公開回應。市發改委表示,國家能源局對濱海電廠的批覆只是同意該項目開展前期研究工作,並非批准同意該項目的最終選址及開工建設。
市發改委表示,國家能源局批覆文件明確要求,項目前期工作需完成規劃選址、土地利用、環境影響評價、水土保持、節能評估、電網接入等工作。在項目選址、環境影響評價等環節還要進行公示、徵求公衆意見,在此基礎上,上報環境保護部、國土資源部等主管部門審批,而後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覈准。所以,市政府要求項目建設方——深圳能源集團在整個項目前期工作中,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項目進行客觀分析、科學論證,未經國家覈准,項目不得開工建設。
市發改委還表示,爲實現有質量的穩定增長、可持續的全面發展,市委、市政府一貫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堅持綠色低碳發展理念,把節能減排作爲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抓手,“我們將與廣大市民一道,共同推動低碳經濟和循環經濟發展,任何重大建設項目都必須符合綠色低碳發展的要求。歡迎廣大市民在項目公示、徵求公衆意見時充分表達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