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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于慧
丈夫去世後,王女士擔負起照顧婆婆的責任。如今,婆婆也去世了,小叔子卻出來搶婆婆留下的房子。就在她沒了主意無處諮詢的時候,二道區司法局長青司法所的律師走進二道區長青街道金橄欖社區,爲王女士和其他居民送來了實實在在的法律支持。
“律師同志,我的丈夫和婆婆都去世了,現在小叔子要跟我搶房子,怎麼辦啊? ”20日上午,二道區長青街道金橄欖社區居民王女士把自己的煩心事跟進社區服務的律師說起來。據王女士介紹,她的丈夫已經去世好幾年了,她沒有再婚,並且承擔起伺候婆婆的重擔。幾個月前,婆婆因病去世。就在她還沒有撫平失去親人的痛苦時,小叔子卻找上門來,跟她爭婆婆留下來的房子。“老人一直跟着我們住,生病後是我一個人伺候她,婆婆留下來的房子真的會被小叔子搶走嗎?”說完自己的經歷,王女士急切地向律師諮詢。“老人留下遺囑了嗎?”聽律師這麼問,王女士答道:“有,婆婆曾留下遺囑說把房子給我老公了。”
針對王女士遇到的問題,孟慶波律師解釋說,老人留下遺囑把房子留給大兒子,雖然大兒子已經去世,但按照《婚姻法》、《繼承法》相關規定,夫妻雙方如果男方去世,女方就是財產的第一繼承人,所以,老人生前留下的房子理應屬於王女士所有。“如果沒有遺囑怎麼辦?”對於記者的提問,孟慶波律師解釋道,如果沒有遺囑,王女士和她的小叔子對老人遺留下來的房子都有繼承權,在走法律程序的時候,法院會考慮王女士照顧老人多、盡到的贍養義務多,在判決時將給與相應照顧。聽到律師的詳細講解,其他居民也感覺受益匪淺。“律師來到社區,我們不用出門就能學到法律知識,真是太方便了。”居民議論說。
“能來社區爲居民提供免費服務,這也是我們律師應盡的責任。”孟慶波律師說。隨後,記者從二道區司法局長青司法所瞭解到,律師進社區活動包括開展社區法制宣傳,法律諮詢活動;引導社區居民依法行使權利,理性表達訴求;依法爲困難居民和弱勢羣體提供法律援助;協助社區居民委員會了解民情民意;配合安置幫教機構,對刑釋解教人員開展法制宣傳教育;配合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開展人民調解。本次律師進社區主要幫助轄區居民解決身邊的法律問題,不僅爲居民送來法律知識,還特別針對女性進行婦女維權法律宣傳。今後每月的20日,居民只要來到社區都能找到律師,律師將免費提供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