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新買的電壓力鍋漏氣,商家卻以“需權威部門鑑定”爲由,拒絕退貨。日前,工商寧河分局調解了該起消費糾紛,爲消費者討回公道。
日前,消費者董女士在縣城某大型連鎖超市購買一著名品牌電壓力鍋,當天拿回家使用時便發現存在漏氣的質量問題。於是,消費者找到銷售方要求退貨,對方以需要權威部門界定以及該壓力鍋已經使用爲由拒絕退貨,消費者找到了工商寧河分局進行申訴,要求被訴超市履行“三包”責任,予以退貨。執法人員接到投訴後,第一時間到商場對申訴雙方瞭解情況,經調查投訴者反映的情況屬實。經檢查,銷售商進貨渠道規範、產品說明書、合格證、信譽卡等證件齊全,該壓力鍋是原廠生產的產品。在執法人員的建議下,銷售商當場利用壓力鍋燒水進行了測試,確認壓力鍋漏氣。經調解,銷售商同意爲消費者調換同品牌新電壓力鍋一個。(通訊員嶽林春 任紅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