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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以前開兩個小時的庭,現在只需要不到十分鐘。”檢察官劉潤深一邊對記者說,一邊整理着今天上午第四次庭審的材料。通過探索建立簡易程序案件高效辦理機制,加強與公安機關和法院溝通協作,靜海縣檢察院在確保簡易程序案件出庭支持公訴率100%的同時,大大提升了簡易程序案件的審理效率,有效節約了司法資源。新刑訴法實施後,將簡易程序的適用範圍進一步擴大至基層人民法院審理的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被告人認罪的案件,同時爲保持合理的訴訟結構,要求檢察官在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公訴案件中應當一律到庭支持公訴。此外,適用簡易程序案件激增、尊重和保障人權意識提升等問題都對檢察機關辦理簡易程序案件提出了更高要求。簡易程序不“簡易”,成爲檢察機關面臨的新問題。爲此,靜海縣人民檢察院堅持“簡案專辦”的思想,從辦理簡易程序案件的各個具體環節入手,逐步探索建立起《簡易程序高效辦理機制》。
在案件受理階段,該院積極做好與當地公安機關協調銜接工作,對“交通肇事”、“危險駕駛”、“盜竊”等常見簡易程序案件進行統一移送和受理;在案件審查階段,在充分徵求犯罪嫌疑人意見後,辦案檢察官將依法啓動簡易程序,通過對案件犯罪嫌疑人進行集中提訊,並依法簡化提訊犯罪嫌疑人筆錄、案件審查報告的製作等程序,有效提升審案效率;在開庭審理階段,該院與法院共同協商構建了快審機制,對宣讀起訴書、公訴人訊問、舉證質證、法庭辯論等常規庭審環節依法進行了簡化,僅對量刑建議部分進行法庭調查,在各方對案件事實和量刑建議均無異議時,法庭當庭進行宣判。此外,靜海縣檢察院依照《簡易程序高效辦理機制》的要求,成立了專職簡易程序案件承辦組,專門負責簡易程序案件的受理、審查以及出庭支持公訴工作,做到專案專人專辦。該《機制》中還對犯罪嫌疑人權利告知、強化量刑情節審查等方面工作對做出了詳細規定,使簡易程序案件在達到程序上簡化的目的同時,有效維護法律公平正義和犯罪嫌疑人訴訟權利,實現了案件質量上的優化。(通訊員陶夢輝孫麗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