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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微博爆料江蘇揚州市委政法委書記女兒袁某“火箭升遷”,質疑其“畢業三年升副處”。爲何旨在讓選人用人在陽光下進行的公開選拔,結果仍會招來質疑?到底是“破格”還是“出格”?相關回避制度怎樣執行才能將公平落到實處?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揚州市委組織部22日接受“新華視點”記者專訪表示,袁某此次任職是公開、公平、公正的。
5月17日,微博曝出:“袁某,1983年10月出生,2009年8月參加工作,2012年11月升副處,其父爲揚州市委常委,曾任宣傳部長,現爲政法委書記。”該消息經媒體報道後引發公衆熱議。多數網民表示質疑,但也不乏一些“挺袁”聲音。
官員子女報名公選,正當權利還是不正當競爭?
記者調查獲悉,2012年9月,中共揚州市委面向全市公開選拔19個職位20名副處級領導幹部(其中團市委副書記職位2名)。10月,市委常委會研究確定了20名副處級領導幹部擬任人選,其中,袁某被確定爲團市委副書記職位擬任人選。
不同於此前多起火箭升遷採取委任制選拔,揚州團市委副書記走的是一條公開選拔的道路。
揚州市委組織部市級機關幹部處副處長郎克光表示,組織部從袁某報名開始,就意識到了袁父職務身份的問題。但經過研究認爲,袁某的條件符合公選報名資格,不能僅僅因爲是幹部子女,從一開始就剝奪她的資格。“她有參與這樣公開選拔的權利,應該允許她同等競爭。”
揚州市委組織部介紹,在發現袁某報名後,就立刻向市委作了彙報,並啓動了迴避制度。從報名到常委會票決,袁某父親全程迴避。不僅如此,這次公開選拔,從筆試和麪試均由獨立專業機構命題,並和其他職位的考試同步舉行。
快速升遷,合規任職還是“照顧”有加?
針對質疑較多的履歷表過於模糊的問題,揚州市委組織部向記者提供了袁某的職務變動時間表:
2000年9月,考入南京大學生命科學學院生物科學專業。2004年9月至2009年6月,在南京大學生命科學學院生態學專業碩博連讀。2008年12月入黨。
2009年被省委組織部選拔爲江蘇省選調生。博士畢業後,分配至揚州市維揚區工作。
2009年8月任維揚區西湖鎮鎮長助理;2010年6月任維揚區團委副書記(其中:2010年8月定級爲主任科員);2011年2月任維揚區團委書記;2012年2月維揚區與邗江區合併後,任邗江區城北鄉黨委副書記、鄉長兼物流集聚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2012年10月任邗江區城北鄉黨委副書記、鄉長、物流集聚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共青團揚州市委副書記;2013年2月任共青團揚州市委副書記。
履歷顯示,袁某完成這2次升遷的時間,即使以最寬泛的算法,從畢業到正科級用了12個月,從正科到副處用了26個月。
“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擔任正科級職務或市屬企業中層正職由3年變成滿1年,揚州市的公選副處級幹部《簡章》顯然屬於破格規定。”一位長期從事幹部公選工作的組工幹部說,越是破格越要謹慎,越要充分考察。不能讓少數地方或單位以所謂的結構性需求而隨意“破格”。
針對網民質疑袁某升遷速度過快是受到“照顧”,組織部門表示,由於袁某是博士學位,根據有關規定,任職起點比較高。而從2009年8月參加工作,到她參加團市委副書記公開選拔之前,儘管職務變動較多,但實際職級晉升的次數僅爲2次。
任職迴避,剛性約束還是走過場?
有網友認爲,從袁某本人的素質與能力來講,她的確具備了參與公開選拔的資格,有網友說,如果不是袁父的身份問題,這個任職不會引起太大關注和爭議。
袁某從選調生到參加公開選拔,兩次都涉及到了“迴避”。在《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第五十三條規定“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係。有上列親屬關係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
有關專家認爲,迴避制度相對籠統和原則化,如“選調生工作辦法”中提及的“地區迴避”,“地區”範圍如何界定;“幹部選拔任用條例”中的“任職迴避”,“同一機關”如何認定?正是由於“顯規則”不夠明確,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便有了“潛規則”的空間,也就難免引發公衆猜想和質疑。如何既規避腐敗,又彰顯公平,相關制度設計上亟待進一步科學和細化。
新華社南京5月22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