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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看陳偉是80後,卻很有“人生理想”。按他的說法“只有開寶馬、住豪宅”才能算真正的“高富帥”。所以2007年陳偉給單位遞交了辭職信,決定自己當老闆。
經過一番考察,陳偉認爲政府對新能源項目的扶持力度比較大,前景十分看好。陳偉跟江蘇某縣科技部門溝通,說明了自己“打造江蘇一流新能源產業”的宏偉藍圖。當地政府部門認爲新能源科技對本地發展有利,所以承諾給陳偉低價批地建廠房,並在各方面給其開綠燈,甚至找來電視臺對這位80後創業者進行宣傳。
陳偉成立了一家新能源科技公司,首次出資需要150萬元。可陳偉根本沒錢,建廠房的錢大部分還是建築商墊付的。但這難不倒陳偉,他通過關係從銀行貸了150萬元,驗資後又還給了銀行。
2008年6月,公司成立後,陳偉把精力全部放在應付各種來訪、宣傳身上,公司根本沒有正常生產。先期墊資的建築商紛紛找上門要債,陳偉只能借債,周圍的親戚朋友都被他借了個遍。陳偉的同學賀某實在被借怕了,就給他支了一個招,讓他找民間借貸公司的老闆姜某借了300萬元。有了這300萬元,陳偉把以前的欠款都還上了,剩下的錢又被他用於買房買車“提升門面”。
可高利貸到期後,姜某隔三差五就來要錢,搞得陳偉很沒面子。陳偉又找賀某幫忙,賀某把徐州的大老闆杜某介紹給了陳偉。杜某是房地產開發商,名副其實的“大款”。但杜某很謹慎,決定先考察一下陳偉的實力。
這可難不倒陳偉,他最拿手的就是應付來訪。參觀完陳偉的廠房和辦公樓,聽完陳偉的“忽悠”之後,杜某決定放款。陳偉向杜某借了360萬元應急。在還上某300萬元的借款後又從姜某處借了400萬元,還給了杜某。
可這種拆東牆補西牆的日子實在不好過。2010年8月,陳偉找到杜某,說想再借1000萬元“過橋資金”。杜某不是隨便就能哄住的人,他說“必須得有大的項目,沒有項目不能借”。
陳偉很快就回話,說自己有個變電站的工程,造價一個億,有四五千萬的利潤。杜某聽了很有興趣,想去實地考察。
可陳偉哪有這麼大的工程,他只想騙杜某的錢。於是陳偉事先製造了一份假的承包合同和其他的變壓器等施工材料的購買合同,另外還安排以前幫他施工的老陳和老李當“託”在一處變電站的工地等杜某考察。
2010年8月底,陳偉帶着杜某到了工地,老陳和老李一口一個“陳總”叫着。陳偉當場“警告”他們“如果工程接下來,工期要抓緊!如果延誤工期甲方扣我的錢,我就扣你們的錢!”另外陳偉還到正在施工的土建工人面前“指示一番”,儼然一副大老闆的派頭。
看完工地,杜某就回徐州了。由於杜某沒有明確表態,陳偉急得跟熱鍋上的螞蟻一樣。於是,他又聯繫到了杜某,說自己還有一個工程項目,是南京電信線路改造項目,工程造價幾千萬。
同樣,陳偉事先找到人假扮甲方的經理,自己僞造了合同。爲了能夠讓杜某消除疑心,陳偉還主動要求以自己的公司廠房作爲擔保。實際上,該公司廠房及辦公樓等已經因爲其他債務而被抵押過了。
終於,杜某上鉤了。2010年9月至12月期間,陳偉和杜某簽訂了借款協議,杜某分四次給陳偉匯了1800萬元。其間,陳偉爲了能夠讓杜某信任自己,及時地每個月給杜某返還利息。這個利息錢也是從杜某的本金裏出的。
終於實現了自己的“富豪夢”!拿到錢之後陳偉辦的第一件事就是去4S店買了一輛寶馬730轎車。這種全額付款的感覺讓陳偉十分爽。隨後,陳偉除了償還自己大部分債務外,其餘的錢全部用來供自己住高檔酒店、吃高檔餐廳、到處旅遊玩樂。
不到半年的時間,陳偉就將這些錢揮霍一空。到2011年5月,陳偉就不再給杜某返還利息。杜某終於發現了這個彌天大謊,可陳偉身無分文,沒有辦法,杜某選擇了報案。
2013年5月6日,經徐州市雲龍區檢察院提起公訴,陳偉因犯合同詐騙罪和抽逃出資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罰金3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