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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章寧旦
繼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於3月1日起施行後,作爲國內首個省級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廣東省快遞市場管理辦法》於日前向社會公開,並將於7月1日起開始實施。爲解決目前快遞服務行業存在的亂象,辦法除了國家層面的規定時限,還針對旺季導致快遞變“慢遞”的發生,明確了商家在旺季要明確服務時限和應急措施。此外,快遞企業發生違反服務標準損害用戶權益的,最高將被處3萬元罰款。
調查顯示,目前快遞行業存在的亂象主要包括:郵寄物品丟失、承諾的如期送達難以兌現、郵件物品損壞、快遞企業虛假宣傳、不公平競爭、無照經營等現象。3月1日起實施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對野蠻分揀、延誤投遞、丟貨賠償都有了明確的規定和處罰細則。
廣東出臺的辦法明確了“快遞變慢遞”現象中的歸責問題: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電子商務企業簽訂長期快遞服務的,在訂立合同或者協議時,應當明確在電子商務企業促銷旺季、法定節假日等特殊時期的快遞服務時限和應急措施。因電子商務企業虛假承諾導致快件延誤造成損失的,按照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由電子商務企業承擔損失賠償等違約責任。
而對寄件人而言,在路邊、酒店、車站等人員流動場所收寄的快件,辦法規定,應當要求寄件人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如實登記寄遞物品、收件人和寄件人信息。雖然目前郵政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並未對郵政快遞收寄實名制作出明確規定,但上述流動場所是個例外。
針對快遞服務中的亂收費問題,辦法要求,快遞員上門取件或者在非營業場所辦理快遞業務時,應當提供價目表、報價單等,不得以口頭形式向服務對象陳述。
記者瞭解到,快遞服務行業整體發展不平衡、良莠不齊,從業人員整體素質偏低,專業技術和經營管理人才不足,是造成快遞行業亂象的內因,而外因則是相關部門監管不力。
對於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辦法並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只是原則性地提出:“郵政管理部門應當推進快遞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實行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信用分類管理,完善信用公示制度;引導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建立完備的自律管理制度,強化企業對服務質量、消費維權、誠信經營的評價機制”,以及“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完善快遞市場監管體系,規範和優化行政審批程序,簡化手續,提高辦事效率,加大市場監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