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公益訴訟寫入民事訴訟法,“生態公益訴訟”漸成熱詞。而這僅僅是個開端,實踐中還有許多問題有待研究與規範。除了科學的頂層設計外,更需要司法實踐的有力支撐。三明市兩級法院對訴訟主體資格、舉證責任以及公益訴訟賠償金的使用與管理等進行了探索,爲各地法院推進公益訴訟提供了視角。在生態文明建設重要地位日漸凸顯的今天,人民法院應承擔更多的責任與使命,以己之力守護好綠水青山,爲生態建設注入司法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