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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包括國壽、華泰等保險公司的處罰記錄頻頻出現。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初步統計,僅從4月到5月20日,最突出的爲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被貼上20張罰單,處罰金額高達121.5萬元。
從這保監會開出的罰單內容來看,機構的主要違規行爲涉及銷售誤導、委託無代理資格的機構和個人從事代理業務等違規銷售,和違法調高費率、利用中介機構虛構業務套取資金等行爲。
比營銷員和代理中介銷售誤導更嚴重的是,此批中國人壽的罰單裏,出現了公司層面有組織的唆使和誘導行爲。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市分公司爲此違規行爲遭受37萬元處罰。
據查,該公司爲了對保險產品進行包裝銷售,於2011年初組織人員設計製作“福滿一生兩全保險(分紅型)”利益演示系統(產品計劃書模版),併發放給各下級分支機構供營銷員使用。
依據該利益演示系統打印的宣傳資料存在兩處明顯欺騙投保人的內容。一是保單紅利的宣傳與事實不符,“將不確定的保單紅利宣傳爲確定利益”。二是對“生存金”複利累積生息的宣傳作假。該產品的備案條款中並無“生存金累積生息”的必然收益規定,且利率由國壽總公司確定。而利益演示系統依3.5%的年利率計算,並以此宣傳以後幾十年的累積生息均屬於虛假陳述。
此嚴重違規行爲並非孤例。另一家壽險公司的罰單顯示,存在唆使、誘導保險代理人進行違背誠信義務的行爲。包括“以限購名義誘導保險代理人誤導消費者”、“培訓課件存在誤導性內容”等。
相比之下,由代理人引起的銷售誤導行爲有所遏制。國壽的20張罰單中涉及代理人銷售誤導的只有3張,罰金共計9萬元,佔比不到一成。
“保監會從去年初就開始主抓銷售誤導,同時對營銷員的學歷和素質又有了要求。”5月20日,國壽一位支公司主要負責人對記者說。
今年1月開始執行的《人身保險公司銷售誤導責任追究指導意見》強調,針對銷售誤導,應當進行責任追究的人員,不僅指直接指揮和實施誤導行爲的直接責任人,還包括未能有效制約或防範誤導行爲的間接作用人。
對此,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近期接受媒體採訪時強調,在監管者眼中,銀行就是兼業代理機構,如果銀行存在保險銷售誤導行爲,保險監管機構有權力進行查處。
據瞭解,監管部門的高壓重拳還將繼續。“包括整治銷售誤導在內的頑疾違規行爲,監管是下了決心動真格。在我看來,這樣的處罰力度今年只會增加不會減輕。”5月20日,北京保險協會一位內部人士對記者稱。
(據《21世紀經濟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