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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雲華1991年1月16日凌晨5時50分,在崇明堡鎮至豎河公路上行駛的一輛公共汽車內,駕駛員突然看見前方低空有一旋轉着的發光飛行物向他逼近。他大吃一驚,驚叫着並加大油門衝了過去,將發光飛行物拋在後面。目擊者還稱,飛行物曾向地面噴射光束,能照射到三層樓房……
第二天媒體立即發表了“目擊者稱:形似飛碟,通體透明發光”的新聞報道。這起“飛碟近遇”事件,使得民風純樸的島上居民,陷入了對傳聞中的飛碟和外星人的恐慌之中。因爲他們聽到了一個使他們恐慌的傳說:飛碟是來抓人的,抓走的人一去不復返。
打破這個謠傳的要訣是尋找事實真相,只有科學研究的結果可以駁斥謠傳。我們立即組成調查小組前往現場。事實上,當時在公共汽車上共有11人,而從頭到尾目擊UFO的只有駕駛員和一個至今尋找不到的乘客,另一個聞“飛碟”呼聲而立即探頭向窗外張望的售票員卻沒有看見任何發光的飛行物體。而據駕駛員說飛行物體的飛行線路爲右前方至右方,因此,駕駛員能看到,而坐在車廂右側視野不受限制的售票員卻未看見,豈非怪事?
我們在實地調查中發現,接近公路的左側有一排平房,經詢問一般在5時30分至6時開燈,而公路右側的菜田上方裝有高壓鈉燈(路燈),當路燈、車燈、路旁的屋燈,交合成燈網時,一切迎刃而解:這是在特定條件下,目擊者對幾組燈光綜合反映在駕駛室玻璃上的燈光影現象的誤認。
因此,當時的情況應該是這樣的,目擊者首先看到的右前窗玻璃上的亮點,原爲右前方路旁的發光路燈,因爲車輛在運行,所以有飛行物(其實是路燈)越“飛”越近的感覺,這同晚上走路有月亮跟着一起走的感覺一樣。其後,左邊的光源映射到漆黑的車廂內,並投影到車窗上,正應驗了目擊者“飛碟有一格格窗”的說法;同樣由於車輛的運行,使得“一格格窗”在移動,好像“仍在不停地旋轉”。至於目擊者看到的“一束橙黃色強光”也可以解釋。原先的路燈光束被公共汽車的大光燈的強光遮掩,無法分辨,爾後一旦脫離強光燈的光源,路燈光便立即顯示出來,它的顏色覈查後正是橙黃色。由於上述情況是在10餘秒時間、20餘米路段內發生,極可能出現誤認。
調查小組的科學分析和結論不僅得到了當事人的認可,也獲得了媒體首肯。1991年2月20日的《解放日報》就發表了以《科研部門在崇明調查得出結論:“1.16”不明飛行物與飛碟無關》爲題的報道。
十日談
飛過上海的UFO
除了地面目擊者,飛行中的駕駛員也看到了不明亮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