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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最近連續被曝出5起幹部“戴罪任職”怪事:先是固始縣國土資源局被曝光存在2名“戴罪任職”3年左右的幹部;隨後洛寧縣住建局又有3名“戴罪任職”幹部被披露。這究竟是幹部管理任用制度出現了漏洞,還是相關部門有心之失?
新華社發
獲刑人員“戴罪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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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和6日,固始縣分別對該縣國土資源局兩名幹部作出處理決定:該局城市監察大隊副大隊長楊志輝被開除黨籍、公職;該局副局長許新被免去黨委委員職務,其副局長試用期也被信陽市國土局終止。此時,距兩人分別被判刑已過去了3年左右時間。
就在上述兩起怪事風波未平之際,記者又接到舉報稱,河南洛寧縣住建局三名工作人員此前也曾被法院判刑,但至今仍擔任副局長、計劃股股長和縣房地產管理所監察大隊長職務。
據宜陽縣法院判決書顯示,2007年8月,一房產開發公司向洛寧縣房屋管理所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事項,時任房管所所長的侯少軍和房管所監察大隊長牛紅軍明知該小區沒有辦理土地手續,仍授意違法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法院據此判決侯少軍犯濫用職權罪,免予刑事處罰。判決書還顯示,宋鵬作爲該局規劃股股長,明知該小區沒有辦理土地手續,仍然辦理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構成濫用職權罪。
更令人奇怪的是,判決生效後,侯少軍的“房屋管理所所長”職務隨即被免,但同時兼任的“住建局副局長”職務卻未受影響。
法院未及時移送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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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固始兩名國土局幹部“戴罪任職”事宜,固始縣紀委介紹,媒體報道後,他們才獲悉楊志輝和許新兩人的法院判決結果。經調查,認爲是法院相關工作人員未能盡到“法紀銜接”的責任,沒有及時將判決書等進行移送。
據瞭解,目前楊志輝案主審法官閆其友已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許新案主審法官的相關責任追究材料也已報送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洛寧縣紀委案件審理室主任趙玉飛說,侯少軍等三名人員“帶罪”任職一事在媒體曝光之前,紀委未接到任何舉報,也沒有看到任何法律文書,紀委辦案得嚴格依法依紀,不能道聽途說。“尤其是侯少軍等三名人員被判罪均是在異地審判。截止到目前,紀委方面還沒有到異地銜接案件的規定和渠道。”
採訪中,固始縣國土局“戴罪幹部”任職被當地認定是“法紀銜接”不到位造成的;洛寧縣則認爲住建局3名幹部“戴罪任職”,是因爲“異地判決”沒有“法紀銜接”渠道所致。兩縣出現五起“戴罪任職”怪事,按照當地相關部門的說法,似乎都有“道理”。
目前還無人爲此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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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在兩縣5人的判決書上看到,其所在單位都曾向法院提供過相關證據。但爲何沒有對涉事單位的有關人員給予處分?固始縣國土局辦公室主任常勝說,雖然當事人供職於國土局,但黨政紀處分由紀檢監察部門負責,解除人事關係由勞動人事部門負責,國土局“沒有處置權”。
作爲3名人員“戴罪任職”的洛寧縣住建局的紀委書記亦稱,截止到目前,還沒有任何人爲此擔責。
上述各方解釋,顯然未能打消公衆疑慮。不少網民質疑,僅僅因爲法院沒有移交或“異地判案”,紀檢監察部門就對五起案件不聞不問令人匪夷所思;而作爲兩縣當事單位的國土局、住建局,竟然在判決生效近3年內仍一直任用5名幹部,更讓人難以理解。
據悉,固始縣相關部門正對所有公職人員的案件開展全面排查。22日,洛寧縣針對3名“戴罪幹部”分別做出留黨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職處分。目前,河南省市紀檢、組織部門已展開調查。新華社
日前,全國家用電器標準化委員會年度會議召開,會議指出國家有關部門對標準尤其是強制性國家標準均要進行系統管理、從嚴審覈,確保家電產品安全。家電作爲百姓日常生活使用頻率最高的產品,其安全性直接影響到居民生活質量與安全。從家電產品安全事件來看,由配件質量引發的安全事故不在少數,如何解決家電配件安全問題成爲業界一大難題。
針對這一難題,國內最大的家電及消費電子零售企業國美在全國啓動了“安全·健康”配件工程,將開設了400家配件店中店,方便消費者購買性價比最高的安全健康配件。國美也成爲國內首個推出家電安全配件的零售企業。
國美相關負責人表示:“爲了讓消費者放心購買配件產品,國美將嚴格控制賣場中配件產品,根據配件產品已有的最高行業標準進行採購銷售,即使新品類無行業標準,國美也將參照相關品類的最高行業標準進行經營,以確保消費者安全。”
據悉,目前國美已經營彩電、空調、手機、音響、電腦等十幾種品類的幾千款配件產品,而其中90%以上產品都符合國美配件標準,國美將對這些符合安全健康標準的配件進行標示,同時通過免費發放相關配件使用安全手冊等方式,指導並幫助消費者購買安全健康的配件產品。
業內專家認爲,國美推行“安全·健康”配件,充分彰顯了其作爲家電零售行業領導者的產業責任,也是對整個產業價值觀的重新定義,將切實爲消費者提供新的增值體驗。
國美首批建立400家配件店中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