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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首席記者吳躍強道路、橋樑等市政工程完工後,建設施工單位撤離現場。這時,如果道路出現路面破損或者人爲惡意損壞等情況,則會無人管理。對此,我市要求市(區)政府批准市政工程建設項目投資時,應當同時確定管護單位。近日,市城管委明確了九州高架快速路、象湖隧道工程的“管家”。
按照要求,九州高架快速路主體工程、匝道及橋面排水由市市政工程管理處負責管護;路燈照明由市路燈管理處負責管護;保潔由市環境衛生工程服務公司負責;輔道及地面排水等管護工作,待工程完工後再劃分管護單位。
象湖隧道工程隧道範圍內的路燈、照明、環境保護、隧道道路、排水、結構、通風、建築、消防、電氣、附屬設施等的管養由市政工程管理處負責管護;隧道內的保潔由市環境衛生工程服務公司負責;隧道範圍外的工程待完工後再劃分管護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