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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經費使用存在超標現象
全面鋪開“三公”經費審計
審計部門建議實行“三公”消費預算、決算公開,接受各級人大和社會公衆監督
本報5月23日訊(記者曹嫺通訊員蘭志榮)近期各級審計部門發現,有關單位在“三公”經費使用中,存在超標現象,且形式多樣、方式隱蔽。記者今天從省審計廳獲悉,今年,省市各級審計部門將把“三公”經費,作爲重點審查對象。
“三公”經費,即政府部門人員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
審計將與預算執行情況相結合。省審計廳通過對相關單位多年來預算支出的縱向比較,以及與其它單位支出的橫向比較,檢查其“三公”經費預算支出的總量、結構、分配標準、資金來源和管理等情況,揭露目前“三公”經費存在內控制度不健全、超預算、超標準和鋪張浪費等問題。
審計與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相結合。湘潭市審計局重點關注預算外各種收入和“小金庫”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將“三公”消費放在會議費、培訓費等費用及下屬或關聯單位費用中核算,不計入“三公”經費科目統計覈算的“隱形”消費情況。
審計與經濟責任相結合。省審計廳具體從被審計領導幹部個人資產、職務消費、家屬子女從業和個人遵紀守法等方面,評價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情況。
審計與投資審計相結合。湘潭市審計局主要檢查是否將“三公”消費列入投資項目經費進行覈算,從而發生虛報項目經費、隱匿“三公”消費、大肆吃喝等情況。懷化市審計局則重點檢查是否存在借建設名義挪用專項投資資金、違規購置車輛和用於出國(境)考察等問題。
審計部門建議,應儘快制定完善關於公務消費的法律法規或規章制度,界定各項行政事業經費的支出範圍,制定公務支出分級分類細化標準;實行“三公”消費預算、決算公開,接受各級人大和社會公衆的監督;推行職務消費制度、公務用車等改革,逐步實行公務消費“包乾制”。
(來源:湖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