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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的《中國青年報》報道了河北欒城縣冶河鎮卓達太陽城聯排別墅區的貢子明等4名聽證代表遭遇“報復性檢修”一事。5月20日上午,4人蔘加由石家莊規劃局欒城分局組織的關於卓達太陽城小學、幼兒園項目規劃設計方案的聽證會,並代表100多名業主提了反對意見。隨後4家分別遭遇停水或停電,其中一人的私家車被砸,而同小區其他業主家安然無恙。23日該報追蹤報道顯示,有政府工作人員透露,“停水停電最初確實針對4名業主代表”。
目前,這些聽證代表和他們的家人恐怕還處於恐慌之中。報復性停水停電,暴露出來的是個別開發商、物業管理公司無視法律和公民權益的心態,暴露出來的是聽證程序中“不擇手段”也要達到目的的心狠手黑做派。如果聽證結果是通過恐嚇和“暴力強橫”得來的,這跟土匪、黑社會之類有什麼區別?明的達不到目的,就來陰的,公開程序不利於自己,就暗中使壞,這與依法辦事的原則背道而馳。
聽證會制度是一種把司法審判的模式引入行政和立法程序的制度。它不僅有利於決策更科學,也有利於利益相關人充分表達意見和建議,是一個被實踐證明的好制度。然而,聽證制度在我國的一些地方有些變味兒,近幾年來在公共服務領域的“逢聽必漲”現象,一些被人指斥的“聽證專業戶”現象,一些“僞聽證”、“走過場式聽證”等等屢見不鮮,這不僅讓一項好制度流於形式,也使聽證制度與公平、法治的氣息漸行漸遠。
發生在河北欒城的帶有野蠻暴力和打擊報復性質的“聽證”,應該引起有關方面高度重視。據瞭解,4名聽證代表家中停水斷電,當地110爲此出過警,同時4人還曾撥打市長熱線尋求幫助,但最終沒能避免21日凌晨被砸窗砸車事件的發生。
有人緣何如此囂張?一個關係業主利益的事項,採取聽證措施之後,相關部門是否應該妥善保護“反對者”的人身安全?聽證代表被“報復”、不得不“抱着菜刀睡覺”的背後,主要是個別人爲所欲爲的原因,而同時,保障聽證代表的人身、財產安全,保障他們不因爲發出反對聲音而遭打擊報復,相關部門是否也該有所作爲?
這當中,尤須反思的恐怕是我國聽證機制和程序的不盡完善和健全。對於利益相對人的保護,尚存法律缺失。當前我國在《立法法》、《行政處罰法》、《行政複議法》等法律中均對“聽證”作出了規定,但是對於聽證參加人的權益保護並無專門性的規定,或許只能參考“訴訟程序中的證人、信訪程序中的信訪人以及勞動監察程序中的舉報人”的權利保護規定。再加上我國法律整體上對打擊報復者的懲戒規定較弱,“違法成本過低”也助長了個別打擊報復者的氣焰。這些“短板”應該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儘快彌補,讓聽證會迎來更多的文明、透明,驅散暴力和陰暗。
聽證代表遭“土匪式”報復,無疑會讓聽證會制度很受傷。如果放任今天的停水停電和砸車,今後不知還會有多麼惡劣的事情發生。如果聽證代表基本的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今後,聽證會上恐怕更不可能有反對的聲音了。(北柯)
(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