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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通訊員王韶山)近日,剛察縣檢察院對被告人尕某某盜竊一案在庭審中提出從輕處罰的量刑建議。該案處理本着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制度,做到了案件處理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效統一,受到了羣衆的好評。
據瞭解,犯罪嫌疑人尕某某在剛察縣某餐廳打工期間,見店內老闆將自己的黑色女士揹包放在收銀臺下,遂起惡念,趁老闆不注意將包內1500餘元現金盜走,所得贓款均已揮霍。案發後尕某某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並如數退還贓款。
剛察縣檢察院在審查中,辦案人員仔細訊問了尕某某的生活和心理狀態,瞭解到其有孕在身,辦案人員從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出發,調整辦案思路給予其真摯的關懷,使其認識到犯罪危害性。鑑於尕某某已懷孕,犯罪後能夠投案自首,並且涉案金額較小,有較好的悔罪表現,案發後如數退還贓款,綜合案情,辦案人員當庭建議對尕某某從輕處罰。最終,剛察縣法院以盜竊罪判處尕某某單處罰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