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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杭州5月22日專電(記者王俊祿)記者21日從浙江省天台縣人民法院獲悉,當地一家欠債3.3億餘元的房產企業近日由法院裁定破產,企業已停工多年的“爛尾樓”將進入拍賣程序。此前,公司法人代表潘善浪因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和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在天台縣始豐街道,有一處被當地羣衆稱作“第一爛尾樓”的金色廣場樓盤,歸屬於天台縣建安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樓盤從2004年開工建設,2006年出現首次停工,之後復工幾次,但一直未能完工。2008年再次停工後至今,一直處於“爛尾”狀態。
近年來,天台縣歷屆縣委、縣政府對此高度重視,積極處置項目後續問題。但該項目涉及高利貸、非法集資、民間一般借貸等各類債權人,並拖欠材料供應商、建築商費用,還有許多應付款未到位。項目涉及面廣,關係複雜,處置工作進展不大。
此外,公司法定代表人潘善浪因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和詐騙罪,涉案金額9000餘萬元,於2011年被二審判處有期徒刑15年。
2012年7月4日,建安房產公司以資不抵債、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爲由向天臺法院申請破產清算,正式進入司法破產程序。同月16日,法院裁定受理。同年9月,天台法院在臺州中院舉行競投會,選定破產管理人,開始債權申報公告等工作,並於今年1月8日召開了第一次債權人會議。
經過審覈,建安房產公司已確認債務總額爲3.3億餘元,另有部分債務尚待確認。金色廣場在建工程評估價值爲3.2億餘元,其公司淨資產爲負1000萬餘元。在建工程拍賣完成後,相關債權人將依法得到償還。
天台法院認爲,建安房產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經資產評估和債權初步審查,其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符合破產條件,遂於5月16日裁定宣告建安房產公司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