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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正定一中爲該校高一、高二學生髮放了兩套一模一樣的夏季校服,有學生反映,該校服比較輕薄,材質爲網眼布料,導致學生的內衣若隱若現,不少學生因爲害羞,拒絕穿該校服上課。昨日,正定一中方面表示,該中學的校服出於穿着涼快的考慮,但透明度是在可以接受的範圍內。(5月22日《燕趙都市報》)
夏季校服,自然是不能太厚,但也不能太透明,至少要體現出學生的特點,不能讓學生太難堪。學生穿着透明的校服,連內衣顏色都能夠看得清楚,這讓學生如何接受?可這樣的“透明度”居然在校領導看來,是可以接受的範圍,如果這不是校服,是學生自己穿的衣服,也會在可接受的範圍?恐怕早就被學校下令禁止了。一邊是學校對透明的校服表現出出奇的“寬容”,一邊卻是對男女生的正常交往嚴禁到無以復加的地步,如此矛盾,又該如何解釋?
校服其實體現着學校的教育理念:其一,能否讓學生作主。校服是學生穿的,他們對於校服應有話語權。校服體現的不僅僅是學校的風格,更與學生生活密切相關,因此,校服該讓學生作主,選擇什麼樣的校服,設計成什麼樣的風格,應該讓學生充分表達意見,校服也是一個良好的教育載體;其二,校服信息應該是“透明”的。成本價是多少,加工費是多少,學生要付多少錢,而選擇什麼樣的廠家,這些信息該是公開的,唯有公開,才能做到無貓膩,這同樣是對學生的教育。校服不該做得太“透明”,而“校服信息”卻是需要徹底的透明。可“網眼裝校服”,卻是不該透明的地方透明瞭,該透明的地方,卻是朦朧的。前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