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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全市各類勞動爭議案件同比上升15%,黃浦區勞動仲裁案件數同比下降近20%,區法院勞動爭議案件受理數同比下降23%。面對經濟下滑等不利因素影響,如何依法推動各類企業創建和諧勞動關係,維護勞動者權益,嚴控侵權事件發生?本週,記者就此採訪了黃浦區總工會。
國企民企4個“100%”同工同酬
上海明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民營企業,近年來,公司沒有發生一起因勞資糾紛而引發的職工上訪、信訪事件。
能保持這樣的“零紀錄”,祕訣是什麼?在這家企業,員工100%加入工會,公司使用專業軟件管理每位員工的勞動合同,保證新籤、續訂勞動合同率達到100%。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對於外來務工和勞務派遣員工,公司做到100%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並與合同制員工同工同酬,享受同樣福利。公司還建立了勞動關係預警、調處機制,及時化解勞動爭議。
也正因爲用心打造了和諧勞動關係,創業20年,這家公司從6個人、10萬元啓動資金,發展到今天擁有3400餘名員工和遍及全市的40餘個物業管理項目,成爲國家物業管理一級資質企業。
上海新世界集團是由黃浦區國資委授權經營管理的國有獨資企業,下屬23家全資和控股、參股企業有工會會員17000多人,23家企業實現了“四個100%”———100%與職工簽訂了勞動合同,依法足額支付職工工資;100%建立了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明確了企業和職工的權利義務;100%健全完善了以職代會爲基本形式的廠務公開民主管理制度,調動職工參與企業管理的積極性和創造性;100%建立了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及時調處勞動關係矛盾。
無論是國企,還是民企,依法創建和諧勞動關係,實踐廠務民主公開管理,都是推動經濟發展,實現勞資共贏的硬道理。來自黃浦區總工會的數據表明,依據《勞動法》、《上海市工會條例》和《上海市職工代表大會條例》,黃浦區制定了2012-2015年創建和諧勞動關係3年行動計劃;目前,全區新增企業工會2370家,區屬國有集體、事業單位職代會建制、廠務公開建制率達100%,民營非公企業達83.5%。
勞動者維權少不了“基層法律服務”
最近,李小華律師事務所的兩位律師爲一名企業員工打贏了維權官司。
2000年1月1日被告沈先生進入原告汽車服務公司工作;至2012年12月31日,沈先生已在這家公司連續工作滿13年。2008年1月1日,原被告雙方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爲5年,從2008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合同期滿後,原告單方面與被告解除勞動合同。被告不服原告的決定,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與原告恢復勞動關係,並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同時,按6500元/月基數支付2013年1月1日至恢復勞動關係之日止的工資。今年年3月5日,仲裁委員會作出支持被告的勞動仲裁裁決書。原告不服勞動仲裁裁決,起訴到法院。
李小華律師事務所的兩位律師接受被告委託,立即查閱材料瞭解案情。庭審中,兩位律師提出,被告自2000年1月1日起進入原告公司工作,截至2010年1月1日被告已爲原告連續工作滿十年,而且,原告也確認被告曾要求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4條第二款的規定,原告應依法與被告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同時,原被告之間成立無固定期限勞動關係,被告未出現《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不得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此外,因原告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致使被告不能正常上班,被告由此發生的經濟損失應由原告承擔,即原告應賠償被告自2013年1月至勞動爭議解決之日的工資損失,以及繳付相關社會保險費用。經過法庭辯論,原告最終撤回起訴。
創建和諧勞動關係,維護勞動者權益,少不了基層法律服務。目前,預防化解勞資矛盾,黃浦區10個街道都很看重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其中,僅瑞金二路街道就已建立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161家。本報記者姚麗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