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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近日製定下發了《關於推行民事裁判文書改革,促進辦案標準化和庭審規範化的實施意見》,在全省法院推行要素式和令狀式裁判文書,通過裁判文書改革促進民事案件辦案標準化和庭審規範化。
廣東高院此次裁判文書改革按照“小額案件快速審、簡單案件簡易審、複雜案件精細審”的要求,實現裁判文書的繁簡分流。
要素式裁判文書是通過庭前法官指導當事人填寫要素表,對無爭議要素直接予以確認;庭審僅就有爭議的進行審查,引導當事人圍繞爭議要素舉證和質證。
令狀式裁判文書適用於簡易程序(包括小額訴訟)審理並且能夠當庭宣判的案件,特點是隻包含訴訟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原告訴訟請求、案件基本事實和法院裁判主文,不詳細記載被告抗辯主張和裁判理由,適用於包括信用卡透支糾紛、按揭欠款糾紛、欠物業服務費、水電費糾紛、拖欠房屋租金糾紛、工傷保險待遇糾紛等七類案件。
(裘晶文金錦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