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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至5月,地陷新聞頻頻見諸報端,“走路死”成了網絡流行語。地陷一再奪命,爲何沒有人承擔責任?爲何沒見舉一反三,對同類情況進行排查?世上最安心莫過於腳踏實地,誰來告訴公衆:我們的“腳底下”究竟是實是虛、是安是危?對此,網友的感慨顯示出公衆對於安全的擔憂:“地下有漏洞,出行須自求多福”。
走路之死
城市地陷頻發
5月20日晚,深圳龍崗區橫崗街道四聯社區紅棉二路華茂工業園的路面塌陷,伴隨着一聲巨響,5名剛下晚班拖着疲憊的身子走出工廠大門的深圳市偉羣精密機械製品發展有限公司的員工,在毫無準備的情況下,喪命於突如其來的路面塌陷形成的深坑之中。
3月31日,河南省許昌縣蘇橋鎮武莊村突發地陷,一處民宅瞬間沒入“天坑”中,導致一名老人死亡。村民懷疑,地陷與從村莊地下經過的許昌鐵礦有關。
3月26日,深圳福田區景洲大廈小區大門過道處因隔壁項目在進行拆除工程時防護不到位導致地陷,一名小區保安墜入坑中,不幸身亡。
1月28日,廣州市荔灣區一臨街商鋪因地鐵施工突發大面積地陷,“吃掉”2棟6間商鋪。
1月2日,廣西南寧市民族大道附近一在建地鐵工程由於污水管線遷改發生塌方,3人被困,其中2人死亡。
腳下之危
天災還是人禍
深圳橫崗街道辦22日晚發佈了事故原因:道路坍塌地段“上世紀90年代初興建,建設標準低,年久老化,”細看此次深圳地陷事故原因,着實讓人不安。地下基礎工程本該是百年大計,怎麼會短短二十多年就“年舊老化”?有關部門有沒有進行日常巡查監控?爲何沒有發現老化問題?城市中到底還有多少這樣的安全隱患?
代表深圳市官方發言的橫崗街道辦副主任於致昀認爲“肯定是天災”。
但華南理工大學建築與城市設計研究所副所長周劍雲不容置疑地說:這不是自然坍塌,“不是天災,這是人爲事故。”專家指出,地陷不僅讓“腳下空洞”裸露出來,更暴露了政府部門在防範防災方面的麻木不仁:不清楚轄區內具體道路的地質情況;因道路系早期自發形成而沒有承擔相應的後期維護監控工作;因沒有法規要求和相關設備忽視對排水箱涵安全隱患的排查;不掌握轄區內排水箱涵安全隱患點整體情況……
華南理工大學土木與交通學院教授級高級工程師張原認爲,“地陷”事關每個人的生命,政府亟須補課。首先,在地質勘探方面,要多花成本,大面積選點,避免遺漏可能產生安全隱患的因素,從而科學地制定規劃和施工方案;同時,加強對施工環節把控,避免層層轉包導致實際施工者權責不統一而造成的工藝欠缺,留下安全隱患;此外,必須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促使監管部門必須定期對地下情況進行有效檢查,及時維護;基層監管部門應當全面瞭解轄區內地質和地下設施情況,做到心中有數,積極排查各類安全隱患點,不能做沒要求就算了的“懶政者”。據新華社
城市地陷
人之禍
近年全國各地地陷事故頻發,甚至發生“走路死”“開車死”等慘劇,被形象地描述爲稱“古人憂天”“今人憂地”。地面塌陷爲何防不勝防?城市地陷該怎樣應對?
地面塌陷防不勝防,無孔不入,並不是靠提高公民的安全意識就能解決的。人們不禁要問,外表看似結實可靠的混凝土地面,爲何會突然塌陷,形成“吃人”“吞車”的數米深大坑?經調查,大到上海、武漢等大城市,小到一些中小城市和縣城,其基礎建設大多缺乏系統規劃,地表反覆被“開腸破肚”,造成地下管網錯綜複雜,後續管理維護無法跟上。一旦管線老化,滲漏水或暴雨沖刷土壤就容易出現塌陷。
要改變當前這種情況,首先要轉變傳統的“重地上、輕地下”,“重建設、輕管護”的建設觀念,從源頭抓起,做好規劃,打牢基礎,避免出事故之後再亡羊補牢。其次,明確相應道路、管網的安全性檢測、維護的職能部門,各部門明確責任,加強監管。預防爲主,強化監管,雙管齊下,及時發現並排查塌陷隱患,最大限度地杜絕此類典型城市人爲災害的再發生。
“末日”天災沒有來,城市地陷的“人禍”應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防治結合,最大限度地避免悲劇發生,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X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