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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湖南省委“約法九章”精神,今年,湖南進一步加強對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的審計監督。湖南省審計廳、湘潭市審計局、婁底市審計局、懷化市審計局、長沙市嶽麓區審計局等明確將“三公經費”作爲重點審查對象,並採取“四個結合”舉措,力促審計取得實質性效果,推動全省“三公”消費有效控制和規範化管理,從而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一是與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結合推進。湖南省審計廳將“三公經費”審計列入2013年項目計劃。在預算執行情況審計中,“三公經費”及會議費的支出情況被重點關注。通過對本級預算單位多年支出比較和單位與單位支出比較,檢查其“三公經費”預算支出的總量、結構、分配標準、資金來源和預算管理等情況,找出預算安排上的不平衡和實際支出上的差異性,分析預算分配的公平合理性,檢查經費支出預算是否明確細化等情況,揭露目前“三公經費”存在內控制度不健全、超預算、超標準和鋪張浪費等問題,從而幫助政府控制好“三公經費”,減少財政資金浪費。長沙市嶽麓區審計局也將“三公經費”審計作爲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的一項重要內容。主要從“三公經費”預算管理情況,以及其支出的規範性、經濟性、效果性方面着手審查,分析“三公經費”預算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二是與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結合推進。湘潭市審計局對財政財務全口徑收支進行全面檢查,準確統計“三公”經費收支的實際數,同時對“三公”消費支出的真實性、合規性、合法性進行審查,對其類別、規模、結構、標準及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進行評價。其中,重點關注預算外各種收入和“小金庫”情況;重點檢查將“三公”消費放在會議費、培訓費等費用及下屬或關聯單位費用中核算,不計入“三公”經費科目統計覈算的“隱形”消費情況。婁底市審計局在財政財務收支審計中,重點關注了有關部門單位是否嚴格執行公務接待標準、是否嚴格執行公務用車編制管理規定和配備使用標準、是否存在違規出國(境)等問題。截至目前,已對市直13個部門22家單位2012年“三公經費”的實際支出情況進行了審計。
三是與經濟責任審計結合推進。湖南省審計廳制定了《經濟責任審計綱要》,其中,明確將中央關於作風建設“八項規定”執行情況納入經濟責任審計內容,具體從被審計領導幹部個人資產、職務消費、家屬子女從業和個人遵紀守法等方面,評價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情況。同時規定圍繞權力運行,揭露和嚴肅查處鋪張浪費行爲。湘潭市審計局在經濟責任審計中,重點檢查領導幹部任期內“三公”消費的數量、性質、規模及年度變化等情況,並對其進行合規合理合法性評價,其結果作爲衡量領導幹部履職情況的重要指標,作爲領導幹部落實“八項規定”的重要考察內容。
四是與投資審計結合推進。湘潭市審計局將對“三公”消費的關注延伸到投資審計中,將“三公經費”審計與投資審計同步推進。主要檢查是否將“三公”消費列入投資項目經費進行覈算,從而發生虛報項目經費、隱匿“三公”消費,實現大肆吃喝等消費目的的情況。懷化市審計局也將“三公”消費作爲投資審計監督內容,重點檢查是否存在投資項目資金挪用作“三公”支出,是否存在借建設名義挪用專項投資資金違規購置車輛和用於出國(境)考察等問題。
通過與預算執行情況審計、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經濟責任審計、投資審計結合推進,近期,審計發現有關單位在“三公經費”使用中存在超標現象,且形式多樣、方式隱蔽等問題。爲此,湖南省審計機關建議,有關部門單位儘快制定完善關於公務消費的法律法規或規章制度,界定各項行政事業經費的支出範圍,並制定各項公務支出分級分類細化標準;建立公開、透明、規範、完整的預算制度,實行三公消費預算、決算公開,接受各級人大和社會公衆的監督;推行職務消費制度改革,在報效標準合理化的基礎上,配套改革薪酬制度,推行公務用車等改革,逐步實行公務消費“包乾制”;加強對行政成本的考覈,儘快將公務消費納入領導幹部政績考覈和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對違反規定的,應明確追究相關領導幹部的責任。(蘭志榮)
作者姓名:蘭志榮單位:湖南省審計廳
聯繫人:蘭志榮電話:0731-89976357
(來源:審計署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