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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5月24日訊記者崔文苑報道:國家外匯管理局日前發佈的《關於改進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經常項目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爲完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經常項目外匯收支管理,支持外貿升級轉型,促進外貿穩定增長,自2013年6月1日起,將進一步改進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經常項目外匯管理。
根據通知,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包括保稅區、出口加工區、保稅物流園區、跨境工業區、保稅港區、綜合保稅區等海關實行封閉監管的特定區域。通知要求,外匯局按照貨物貿易法規對區內機構貨物貿易外匯收支進行非現場檢測,對異常或可疑情況進行現場覈查或現場檢查,並根據覈查和檢查結果進行分類管理。據悉,非現場檢測主要是通過“外匯非現場檢查系統”進行,該系統主要用於發現“熱錢”等違法違規資金流動線索。